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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魏喬怡/台北報導

銀行配合紓困 金管會七招緊盯

 新冠肺炎疫情引發企業申請紓困案突破2千家,金管會緊盯銀行紓困進度。行政院2020年4月2日通過第二階段紓困方案,總規模達1兆500億元,金管會也督促金融機構全力配合各部會紓困措施,目前已祭七招包括:啟動協助機制、防止銀行雨天收傘、緩繳及展延期間不影響信用紀錄等大項,全力協助業者度過難關,協助產業經濟穩健。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9日赴立法院報告「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銀行業辦理紓困貸款」專題。金管會統計,截至2020年4月6日,國銀配合辦理各項紓困貸款情形,受理件數共計2,322件,申請額度計新台幣351.85億元,已核准510件,已核准額度計73.95億元。

 金管會指出,已完成與國銀總經理召開會議,銀行業共同採取的紓困行動有七大部份:首先是啟動專業協助機制,不只要求金融機構要提高辦理效率,也要求銀行對於舊貸展延案件若已送信保基金保證八成(含)以上不能要求授信回存。

 第二、防止銀行雨天收傘及授信債務協商機制展延至2021年12月。金管會指出,債務協商門檻由現行三分之二債權總額以上同意,調降為二分之一債權總額以上同意,受理申請期限延長至110年12月底。企業有繼續經營意願且繳息正常者,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到期需展延的貸款本金,金融機構得依該借款企業申請內容,同意予以展延六個月,且銀行不徵提負責人或實際經營者以外的人,擔任保證人。

 第三、債務人於緩繳或展延期間,依協處條件無須繳納相關本金或利息,在清償期尚未屆至的情況下,不納計為信用不良,亦不會發生有繳款遲延信用紀錄的情形。

 第四、加速銀行受理紓困振興貸款案件時效。舊貸款展延,原則二周內完成。500萬元以下新貸案件,營運資金貸款10個工作日核貸、振興貸款15個工作日核貸。授信額度新台幣100萬元以下新貸案件:以七個工作天內核貸為原則。

 第五、協調銀行反映中央銀行降息措施。針對受疫情影響之個人,民營銀行將採取主動關懷,參考公股銀行辦理個人貸款降息措施。金管會已要求對於有意願參考辦理降息的民營銀行,應於4月10日前,將其配合措施公告於其網站。

 第六、建立紓困專區揭露紓困振興貸款資訊。公布銀行辦理紓困振興貸款彙總資訊,並於每周三及每周五更新統計資訊。

 最後部份,金管會訂定新法,獎勵本國銀行加速辦理紓困振興貸款方案,鼓勵銀行展現辦理效率。2020年3月1日至9月30日為止,第一期以6月30日為基準日,第二期以9月30日為基準日。績效考核以實施期間辦理紓困振興案件的「金額」、「件數」及「效率」三面向分組進行評比並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