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來襲,政府主動減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長王綉忠9日表示,即日起考量到疫情影響,五區國稅局決針對小規模營業人今年1月營業稅減免10%,而2~3月是疫情嚴重時期,營業稅減免30%,總計營業稅約減免1.9億元,全國共48.2萬小商家受惠。
小規模營業人是每季查定課徵,王綉忠並說,第二季若仍在疫情陰影下,財政部會依分析,視商家業績減幅主動減免4月、5月甚至6月的營業稅。
北區國稅局昨召開記者會,王綉忠指出,原本我國營業稅重新查定措施指的是小規模營業人主動來申請、各國稅局再派員去查核、從低認定銷售額,但考量小規模營業人(攤商、小吃店)等生意因疫情大受衝擊,財政部決化被動為主動,主動對小商家直接減稅。
但降稅要多少才合理?為深入了解台灣各地區營業人營業狀況,財政部近三個月蒐集資料、派員查核後分析,發現一般小規模營業人1月業績大約減少一成,但是2、3月平均減少三成。官員指出,財政部按此分析資料做主動減稅政策,五區國稅局同步啟動、等於全台灣適用。
換言之,我國所有小規模營業人在1月營業稅可直接減免10%,2~3月則減免30%。若小商家業績減少幅度大於30%,王綉忠也說,該商家可主動申請重新查定、核實計稅,絕對不吃虧,目前北區有78家申請,其中有15家營業稅直接降為0。
王綉忠說,財政部這次是依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當商家變更營業項目,擴大營業場所或營業狀況、商譽、季節性及其他必須調整銷售額情形時,稽徵機關可隨時重新查定其銷售額。截至今年3月31日,財政部針對全國所有48.2萬家小規模營業人減免營業稅,預計今年首季減免營業稅約1.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