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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護農還是拔樁?

短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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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7日,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立法院國民黨團認為組織通則第40條侵害人民財產權等,國民黨立院總召林為洲(右2)等人7日到司法院前舉行「提出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釋憲案」記者會,並向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遞交釋憲聲請書。(鄧博仁攝)

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全台農田水利會今年10月將從公法人改制公務機關。執政黨指是為調配水權,保護農民權益,在野黨則認為是拔樁。然而「小而美」已是民主國家發展趨勢,農田水利會組織運作純熟、財務健全,政府卻反其道「收歸國有」,實難令外界信服,目的自是昭然若揭。

「沒收」水利會政治運作斧鑿斑斑。前年先通過組織通則,確立官派原則,如今再憑立院多數通過法案。最受非議的是,透過數場草草了事公聽會,近6千億資產便名正言順充公。難怪綠委黃世杰都跳出來反對,桃園農田水利會長黃金春更稱此為集權的惡法。

的確。水利會資產不少是農民奉獻一生捐獻的血汗錢,農委會雖說成立作業基金管理,但不思及基層分會提出的財產補償,一句「都會用於農民興利」,並不具正當性。其次,過去水利會不管會長或總幹事都是務農出身,有些甚至幾代耕耘,和農民摶感情,才讓農民掏心掏肺,試想一旦改制,公務機關任命的會長或總幹事,何德何能獲農民認同?更別說能否與經濟部協調用水競合,或旱季灌溉水路末端農民缺水的憂慮。

沒錯,水利是公共財。六都水利會資產運營良善,反對聲浪大,但對經營困難的農村型水利會,改制後確有幫助。只是,溝通不足,配套因應方案都不夠,加上部分地方水利會已組成自救會,一旦星火燎原,民進黨最終極可能自食惡果。

黃金春就曾經提醒民進黨,別躲在冷氣房談政策,2018年民進黨提出官派議題,全國農業縣已大輸,別不懂記取教訓,否則2022年極可能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