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200917彭禎伶/台北報導

黃天牧:吳東進停職是必要決定

非常沉重但盼以此為戒,金融機構「不容再犯」

image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光人壽的問題與董座吳東進有相當關聯性!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6日指出,新壽每隔一段時間,投資上就會出現令金管會不放心的事,所以將新壽董事長吳東進停職,「這是必須要作的決定」,也以此案為戒,提醒金融機構以後「不容再犯」。

 金管會15日宣布對新光金控創辦人、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祭出停職處分,停止執行董事與董事長職務到此屆任期(2023年6月)結束。黃天牧16日指出,吳東進經營事業有成,是社會尊敬的企業家,但吳東進在新光人壽的經營上,尤其是在投資方面,一直是金管會長期以來非常關心的議題,「因為他一段時間就會有投資上,讓我們(金管會)覺得顧慮或不放心的一些事情」。

 黃天牧強調,這次對新壽的處分是根據2019年跟2020年初金融檢查發現的缺失,其中展現一些對嚴格公司治理、內控內稽、法遵、乃至風管比較「嚴重的疏失」,「與負責人(即指吳東進)有相當的關聯性」,所以必須要作這個處分。

 新壽被金管會金檢時發現吳東進與其指定過半人員組成的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凌駕在董事會及投資審議委員會之上,決定新壽投資策略,新壽投資出現年初二天內加碼美國股市新台幣966.6億元,超出內部設定的風險承受值,之前也出現過拉尾盤以提升新壽淨值,內部人員跟單獲利,及債券賣出又以較高價格買回洗獲利,卻墊高投資成本,損及公司利益等情事。

 黃天牧表示,保險公司收納保戶的保費,運用資金投資雖是獲利重要工具,但在資金使用的過程中,一定要牢記保險資金是來自社會大眾、是保戶的錢,要注意公共性,要獲利同時也要注意安全性,尤其是使用資金的決策流程,一定要有可問責機制、可課責性,但在新壽這件事上,「很遺憾沒有看到內控、公司治理真實執行」。

 黃天牧說,金管會業務會報15日針對新壽案作最後討論,也徵詢各局意見,最後結論就照保險局的提議裁處,「這是非常沉重的決定,但也盼以此個案為戒」,金管會三局在監理各類金融機構時,要注意到這類情事,「不容許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