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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7陳昱光/台北報導

高鐵董總獎金調整 比照員工

 台灣高鐵(2633)檢討高層獎金制度,16日董事會通過最新調整方案,未來董總績效獎金將與員工一致,根據2個月年終獎金及1到3個月績效獎金推算,董總每年薪水加獎金最高可領到17個月,比先前的24個月減少,換算金額約少領240萬元。

 台灣高鐵近年運量提升,帶動獲利增加,董總績效獎金達12個月,引起外界關注,在交通部要求下,公司提出檢討方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董事長、總經理獎金制度改為跟員工標準相同,除了本薪之外,還有2個月年終獎金與1~3個月不等的績效獎金,以金額來看,高鐵董總年薪將從約800萬元縮水至600萬元以下。

 台灣高鐵表示,董事長薪酬是董事會考量公司治理精神及董事長所負職責,核議比照先前歷任董事長標準支薪,2016年底配合政府政策調減薪酬,以符合「交通部派任或推薦至公股民營事業及其轉投資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薪資標準規範」,並追溯自董事長就任日起,其薪酬總額確實相較歷任董事長薪酬已大幅降低。

 此外,交通部要求台灣高鐵依照薪酬標準核給董事長及總經理薪酬起,兩人薪酬皆已遵照規定辦理,其薪酬結構及數額等皆提經董事會討論通過,並在年報如實揭露,一切依法依規辦理。

 高鐵強調,對於董總近年來所負經營責任,及所創造卓著績效與其所領取薪酬對應性,為符合交通部規範,無法像一般民營企業薪酬原則所給予合理對待,公司對此至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