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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3

蔡英文沒搞懂

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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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總統府資料照)

《民進黨黨綱》第6條:保障新聞自由;以及民進黨過往追捧鄭南榕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身為黨主席的蔡英文,能繼續裝睡叫不醒嗎?

《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身為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能眼睜睜看著國家機器侵害人民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嗎?

身為倫敦政經學院法學博士的蔡英文,難道忘了《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播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粗魯關閉一家在2018年選舉重創民進黨選情的電視新聞台,如果還不是侵害新聞自由,那麼什麼才叫侵害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