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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林燦澤/台北報導

上櫃及興櫃 提前除息有解

 櫃買中心表示,為因應疫情及配合政府防疫措施,上櫃及興櫃公司自5月24日至6月30日止停止股東會,就上櫃及興櫃公司現金分派股息及紅利之議案依法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者,如其電子投票達該議案之法定通過決議門檻,考量疫情非常時期之實務需求,該等公司可於延期召開之股東會前辦理除息公告等作業。

 櫃買中心表示,上櫃、興櫃公司若於延期召開之股東會前辦理現金股利除息公告,可於董事會決議股東會延期召開之日期後,由董事會或授權董事長訂定調整配息比率、基準日及發放日等,其中除息交易日應於股東會次一個營業日(含)以後,並應依櫃買中心之重大訊息及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等規定辦理公告作業。

 櫃買中心對此相關作業已彙整並更新「延期召開股東會上(興)櫃公司應注意事項參考問答集」置於櫃買中心網站「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延期召開股東會專區」供上櫃、興櫃公司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