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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風險規範、探測土壤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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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O2O6經驗來看,營建署建管組密切關注三件事情: (一)技術規範強化、(二)行政制度改進空間檢討、(三)實務執行的落實。

O2O6後,我們召集產官學專家,檢視台灣耐震規範有無進步空間,各方共識是在八十六年五月一日所頒布的中華民國耐震規範,經過兩次修正以後,目前安全性是夠高的,對於技術規範,沒有立即強化急迫性,耐震規範尚稱足夠。

土壤液化鑽探與法規調整

技術規範分兩部分,一是建築物結構耐震設計,另外一個是地基調查。針對地基調查,土讓液化直接影響低矮房子,在現行技術規範中,對於四樓以下非公眾房子反而認為可以免鑽探,且可採用鄰地可靠的資料進行作證,這部份目前正在進行調整,未來在中高的地震潛勢區中,低矮房舍的地質鑽探可能不能減免,除非已經完全把土壤係數、參數納入設計。

目前行政管理制度,在行政制度架構分立不變情況下,技術部分是否要有專業的監督機制?實務執行面,全台既有建築物比例非常高,執行面分為新建與既有建築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