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比特幣炒作風自大陸吹向台灣,中央銀行與金管會昨(30)日合體揮出三刀,包括呼籲民眾注意風險、對金融機構行政指導、未來在第三方支付設限等,希望斬斷比特幣在台炒作的機會。
大陸大媽炒作比特幣,讓比特幣一單位最高曾狂飆至1,242美元,但大陸宣布管制措施後,一單位立即暴跌至低價690美元,央行副總裁楊金龍強調,比特幣並非貨幣,提醒台灣民眾務必留意風險。
他說,央行是基於主管機關應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金融與支付系統穩定,並且確保新台幣為唯一法定國幣地位,因此與金管會共同呼籲社會大眾,應注意接受、交易或持有比特幣所可能衍生的相關風險。
楊金龍說,比特幣是虛擬商品,可視為是網路貴金屬,非社會大眾普遍接受的交易媒介,尤其每單位價值不穩定,難以具有記帳單位以及價值儲存的功能,不具真正通貨特性。
此外,比特幣不是任何國家貨幣當局所發行,不具法償效力,也沒有發行準備及兌償保證,持有者須承擔可能無法兌償或流通之風險;尤其依中央銀行的法規定,由央行發行的貨幣(新台幣)為國幣,是目前唯一具法償效力的貨幣。
楊金龍說,比特幣屬高度投機的數位「虛擬商品」,缺乏專屬法規的交易保障機制,民眾在接受、交易或持有之前,應特別注比特幣有五大風險。
第一是價格波動大,有投資風險或兌換風險;二是儲存於電子錢包具遭駭客竊取或病毒攻擊而平白消失;三是往來交易的平台可能遭駭客入侵或惡意倒閉,或涉及非法交易而遭政府關閉的風險;四是淪為販毒、洗錢、走私等非法交易工具的風險;五是欠缺專屬法律保障的風險。
央行指出,台灣比特幣規模,據網路流傳的統計約有1萬單位,並未如大陸、香港大,炒風也尚未出現,但因應萬一總量擴大且炒風升高,央行因而與金管會共擬防患之道。
他強調,除呼籲民眾注意風險,也會對金融機構行政指導與道德勸說,加上在第三方支付訂出法規時設限阻堵,可從三方面著手防防比特幣炒風對衝擊支付市場、金融穩定、匯率波動等混淆貨幣的後遺症,未來也不排除比照大陸,訂出適當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