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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技無往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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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個新聞滿吸引注意,一個是網路零售業大咖亞馬遜對於無人機送貨興致勃勃,還不停地抱怨美國政府管太多、不放手。另一個是印度Uber(App叫車服務)約聘駕駛性侵女乘客的事件,看來新科技的應用固然引發許多創新與創業的契機,不過卻也存在太多不可預知的危險。

 亞馬遜上個月剛剛租下位於紐約西34街與第五大道附近、帝國大廈對面的一棟大樓,外界一直猜測,未來亞馬遜可能以此為基地,發展他們一直躍躍欲試的無人機送貨業務。

 只是,目前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對於無人飛行載具的管理尚未鬆綁,因此現在基本上是連試飛都不准,氣得亞馬遜嗆聲說,要把相關研究移往海外。

 老實說對於老美來講,這些在天空飛的東西本來就很危險,更何況紐約市民還曾是被民航機恐怖攻擊過的難民(911事件),要讓一堆內容物不明的東西,在頭頂上飛來飛去,要怎麼管理這些東西?看來航管單位還要抓頭抓很久。

 因為不可預知的狀況實在太多,例如天氣突然變了、亂颳大風,這些小小飛行器的「耐候」能力想來應該不會太好,不然或是撞上鳥禽之類的,在人來人往的鬧區中栽下來,後果不堪設想。

 至於Uber引起的爭議更多,幾乎在世界各國都引起大規模抗議,用App叫車對於消費者的確是方便,不過當叫的不是計程車、甚至不是租賃公司的車時,天知道叫來的約聘司機開著他自己的車、然後載你上路到底安不安全?

 這基本上就直接挑戰了不少被納入大眾運輸系統的相關交通管理規則,難怪各國的計程車司機不斷發出怒吼抗議政府,因為這明顯造成不公平競爭,透過新科技遊走法律邊緣的創新點子,看來正在面臨各方的挑戰。

 不過有一點倒是滿值得重視的,就是這些新的科技點子以後只會多不會少,政府一方面開始感受到新科技(網路傳播與大數據)的威力(例如選舉),然後不斷喊說要多善用科技之餘,也該回頭稍微檢視一下自己的管理工具(法令)是否周延,不然以後所謂「無法可管」的事情,恐怕只會越來越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