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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請李國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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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讀二手書《李國鼎口述歷史》,自己對這位「台灣科技教父」實在認識太少,閱讀後,很驚訝地發現,李國鼎也做過財政部長,而且做了7年,是政府遷台以來做最久的財長,如果李國鼎再世,面對目前的財改亂象,會如何處理?

 對照今天的藍綠政壇亂象,常有人感嘆,就算李國鼎再世也是沒有辦法,政府官員在過去的戒嚴時代,推動政務要好辦的多。但我看了這一本口述歷史後,只能說每個時代都有其挑戰,在兩蔣父子手下做事的壓力,絕不比現在輕鬆。

 李國鼎在書中一再透露「不為小蔣所喜」。他在1969年從經長被調為財長,是因當時的副閣揆蔣經國忌憚他在產業界的人脈,被調去財政部是因「李在財政方面是外行,也沒有人才可用」。

 李國鼎雖然不是學財稅出身,但是長期累積的行政經驗與學習能力,讓他很快進入狀況,在他任內建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稅務資料電腦化、更新沿用百年的海關稅則,這些都是了不起的稅務與關務行政的革新。

 李國鼎談到做財長的思維,他說「經濟成長、安定、正義、自由」,就像四隻兔子,一隻狗要同時追捕四隻兔子,可能一隻也追不到。因此,他認為,在求富與求均之間,應該要先求富。在求富之間要預防不均,但「預防不均的措施,不能激烈到降低人民求富的意願。」因此,他繼續支持自己在1960年,擔任經濟部工礦計畫聯繫組召集人時所推動獎勵投資條例,並修正獎投條例,以符合實務需要。

 另一方面,他與賦改會主委劉大中合作,推動所得稅法修正,增加富人的課稅累進稅率、改訂營所稅率,雖然也增訂了最低免稅額,但是這項修正案,當初在立法院也遇到很大阻力,譏笑賦改會是「賦加會」,險險過不了關,後來是劉大中一一到立委家中懇談,財政部共提出四項提案,才得以在立院過了三項。

 他當財長的期間,適逢能源危機,蔣經國要他設法穩定物價,又要推十大建設。對於前者,李國鼎修改關稅法,說服立院授權政府在國際經濟情勢劇烈變動下,可以機動調整進口關稅稅率;對於後者,李國鼎要負責籌錢,他當時覺得這是好大喜功的建設,心裡充滿矛盾,但在君令難違之下,他還是硬起頭皮,靠著私人交情,向沙烏地阿拉伯借款,滿足了國內經建需要。

 不過,李國鼎最後因為主張取消鹽稅,讓食鹽價格自由化,與蔣經國要求的不准漲價,有嚴重歧異,最後掛冠求去。

 近來,財長張盛和面對大戶條款、股東扣抵稅額、金融營業稅率等,已完成立法的財改方案,卻被眾多立委要求「翻案」,心裡肯定不好受。

 依台灣目前的發展,我想大家都會同意,除了求富也要求均,但是關於「求均」,政府除了課稅之外,該如何與社會溝通,還有很多細緻的工作。特別是對於李國鼎所說,「預防不均的措施,不能激烈到降低人民求富的意願」,這句話,值得我們多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