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紀忠文教基金會長期關注公與義的議題,就如同美國政治哲學家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論述現代民主社會的正義實踐課題時,提到從形式民主走到實質民主的過程是最艱辛的。本實例中,國家機器本應保護孩子,卻是集體粗暴的謀殺了年幼生命。從追溯與討論中,不難看出一切本可避免。在既有法律面跟社會面上,自始即有機制保護不會發生,但卻還是發生了。今天透過從社會、經濟、政治體制面,甚至資源分配等不同層面的對話與討論,發現當下台灣提供青少年成長的社會氛圍,教育體糸的支持與關注,皆需更多的溝通與協力,要變革很不容易。但由衷期待本案對制度興革能產生正面影響。討論總結幾點:
(一)政府需積極擔負起責任關注底層少年,加強跨部會的政策,擬定資源投注。需由法務體系、教育體系、社福體系共同建構安全網。
(二)中央、法務、教育、社福體系與地方政府就經費分配比例,各領域人員落實政策時要拋棄本位主義,依循專業精神合議規劃,並引進民間資源。
(三)社會要袪除高關懷少年與非行少年的刻版印象,反省標籤化的傳媒文化,人生而平等,家的溫暖,社會的關懷都應珍重對待。
向關注此案的監委致敬,盼以個案為殷鑑,共同努力,為尚在黑暗角落的幼苗帶進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