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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裡看花的TI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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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界來說,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長期以來一直有些神秘,也有不少誤會。幾年前停開多年的TIFA,美方首肯召開,國內一片歡欣鼓舞,這究竟有什麼好高興的?

 原來不少人誤以為召開TIFA,接著即可洽簽台美FTA,甚至當時還有人呼籲政府應儘速洽簽台美TIFA,殊不知,台美TIFA在1994年早已簽署,這真是一場誤會。

 TIFA這紙協定,只是為讓台美經貿往來有一個定期的官方協商平台,無關FTA,儘管台灣也曾在幾次會議裡嚐試提出洽簽FTA的可能性,但美方時而以談判人手不夠為託詞,時而以台灣若不修專利法、著作權法就很難談FTA,次次加以婉拒。

 台灣這個過謙的態度,讓美方明白,不用說FTA,就連首肯召開個TIFA會議都是籌碼,都是給台灣莫大的恩惠,是以十多年來美方便經常藉由推遲TIFA會議的召開,來迫使台灣開放市場,接受美方的要求。

 這個TIFA會議總是美方要求台灣者多,台灣要求美方者少,我們對美方的要求大多是籲請其支持我們加入世貿組織(WTO)、支持我們參與OECD、近年就是籲請美方支持我們參與TPP談判,這些惠而不費的舉手之勞,對台灣而言已是莫大的恩惠。

 TIFA讓人無法理解的還有一項,就是近年廣受各方關注的台美雙邊投資協定(BIA),近年聽我方官員的說法,這是我方向美方提出的要求,沒談成似乎很可惜。然而,回顧1995年、1997年兩屆TIFA會議時,BIA根本是美方主動提出的議題,當時我方認為這涉及金融服務業的資本移動,多所顧慮,二十年間BIA主客易位,讓人愈看愈糊塗。

 台灣是該進一步自由化,但這個自由化應該是有策略的自由化,應該是結合產業政策的自由化,而不是在談判桌上兵臨城下、凌亂失措的自由化,而要如此,第一步就應該把二十年來TIFA那些模糊的、神秘的部份講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