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不論是大型金控公司負責人涉嫌超貸疑雲,或是頂尖高等學府正式成立「誠信辦公室」…,類似新聞事件總是層出不窮,令人不禁懷疑「倫理」這回事,活脫是供在神桌上的經書毫無用處,而「企業倫理」之曲高和寡,似乎只能存於學術研究中、難以具體落地…。
「企業」,無疑是近代人類社會最偉大且影響深遠的發明,若干大型跨國企業的季度營收,甚至超過某些小國一整年的國民生產毛額;每個人一生中,更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時間(通常都會超過),都是在職場中與人交往、力爭上游;也因此,「企業倫理」在本質上就不該是曲高和寡,而是與每個人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
傳統的「倫理」定義是處理人與人、人與不同群體,甚至是人與社會間,相互依循的人生道理與行為準則。一般耳熟能詳的倫理關係,如五常:「仁」-心中有別人,以愛心善待他人,「義」-公正合宜,「禮」-進退有節,「智」-明辨是非,「信」是說到做到。
如果我們賦予「倫理」一個時代新解,並且具體落實在職場中,就會變成:「仁」-善待企業各種利害關係人,「義」-該做的事,「禮」-各種標準作業流程(SOP),「智」-明辨是非,「信」-說到做到。從而組合起來的「企業倫理」則是:以企業為主體,針對各個重要利害關係人(與企業存有緊密關係的團體或個人,常見者包括客戶、同仁、股東、供應商、社會與環境),從事各種合宜行為、建立適當關係,藉以實踐企業社會責任。
白話文是:讓企業重要關係人都開心的一種成功學。
雖然每個人所定義的「成功」不盡相同,但普遍來說,所謂「成功」不外乎達成重大目標、努力賺了大錢,夢想如願以償…,但如果當你/妳「成功」的同時,卻沒有因此欣喜若狂,這樣算是成功嗎?或是當你/妳「成功」、也因此欣喜若狂的同時,但身邊的家人、同事、客戶等重要關係人並不開心、甚至冷眼旁觀,這樣算是成功嗎?
對筆者而言,「成功」是:當我開心達成目標、完成任務時,我身旁的重要關係人也能和我一樣開心,除了分享喜悅、與有榮焉的那種開心之外,也有著因為我成功而致使他/她們生活更美好的那種開心。也就是說,自己想成功的時候先幫助別人成功,自己想得到的時候先幫助別人得到,這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兩千多年前孔老夫子所推崇的最高境界-仁人。
從這個角度出發,「企業倫理」其實極為類似於近年來風靡全球的「永續發展」概念,甚至在根本心態上更為積極,使得兩者不約而同都以「企業社會責任」作為企業具體呈現的實踐行為。
所謂「永續發展」,目前流傳最廣的定義始於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1987年報告-「在保護環境的條件下,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以不損害後代人的需求為前瞻的發展模式」。
從企業角度解析,我們可以輕易察覺出「企業倫理」與「永續發展」的不同立論,後者是在保護環境的大架構之下,希望企業發展出一種既滿足當代人需求,同時又不損及後代人需求的模式;而前者則是期待企業針對其重要利害關係人,進行一種全方位關照的對應型態。
前者明顯屬於總體層次,將時間尺度拉長為世代之間,意欲在環境、社會、經濟等人類社會三大構面中求取平衡,後者則是單一個體舉措,其焦點集中在企業如何在日常營運過程中,設計出兼顧利害關係人權益的創新途徑。
簡言之,只要每一個人時刻心存「企業倫理」,以人為集合體的企業,就能展現出各種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行為,「永續發展」自然可以水到渠成,或許世人也毋須再介懷《巴黎協定》的成敗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