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全球系統性股災與壽險業資本適足監理的負向影響,納入「逆景氣循環」設計成為市場穩定與審慎監理間探討的焦點。合理解讀的思維是,當股市呈現牛市時提高風險係數,而股市處於熊市時則降低風險係數。冀望實施彈性資本監理後,壽險業在市場環境不佳時,可以免除立即的權益證券停損壓力。
就實務而言,當股市大幅下挫時,股價多已處於低檔,壽險公司若因資本適足性RBC監理,於此時停損出場,對壽險業與股市可能會造成惡性循環;若加入逆景氣循環設計,當股市下挫時,降低RBC係數,可達到「壽險公司不但不用賣股,還可買進股票」的效果。
實際上,景氣循環指一個社會體,包含物價、股價、存貨量等相關的經濟趨勢,呈現周期性循環變動的現象。如果要思考逆景氣循環資本監理思維,似乎除股票外,債券、房地產等也應一併考慮。當然,如果台灣的資本市場發展,尤其是台股,基於全民福祉,需要壽險資金參與,主管機關亦可直接調降台股的風險係數,而政府行政權的執行時,也同時承擔成敗的政治責任。
1970年代,美國官方及學術界研究指出,政府過度頻繁的經濟管制政策容易導致社會不公平現象。長久以來,監理機關大都信奉所謂「政府管制公益理論」(The Public Interest Theory of Governmental Regulation),認為政府管制的時機及理由是在於矯正市場失靈問題,政府干預方式則傾向政府命令控制的管制模式,藉由政府「看得見的手」可以有效導正市場機制的運作。
另一種思維,稱為「政府管制私益理論」(The Private Interest Theory of Governmental Regulation),認為政府管制的受益者並非社會大眾。有時受管制者可利用政府對產業的監理控制,形成市場競爭的扭曲。因此政府管制的贏家,往往不是在公益保護下的消費大眾。
依據媒體資訊,若比照歐盟方式,以3年台股大盤移動平均數,低於8,600點,壽險投資台股RBC係數下降,自有資金可加回未實現損失,有助壽險公司逢低加碼,如台股在8,600點震盪,台股係數若打83折,可加回約50%未實現損失,壽險公司除不必年底賣股,更可引導業者低點買股。
2014年金管會曾宣示,金融監理原則如鳥之雙翼,一是金融機構或上市櫃公司須守法、守紀、重視風險,另一為放寬、鬆綁、金融自由化,兩大原則平衡並重,強調『兩個監理原則必須平衡並重,金融機構才能永續經營』。
不僅如此,金融監理也應符合審慎與誠信原則,法規命令應維持穩健性,政府對於法人及自然人應秉持『信賴保護』原則,應主動修正不符現實的法規,但過於頻繁變更與朝令夕改的監理,則不樂見於重法治精神的自由經濟社會。
因此,建議RBC若納入「逆景氣循環」設計,應維持以下原則:
其一、趨勢比絕對值重要:資本適足率乃保險監理機關監測保險公司是否具有清償能力之重要指標,監測保險公司及整體保險業資本適足率的歷年變動趨勢是否有惡化或改善,以達到預警之效果。
其二、符合穩健審慎原則:RBC制度自2004年實施以來,每年幾乎皆顯著變動,風險資本適足率是否可呈現保險公司及整體產業的清償能力變化趨勢,亦可能需要檢視。對比實施類似制度的國際監理經驗,新加坡、日本及韓國約2至3年修改RBC報表。
期待穩健與符合市場預期的資本監理制度時,應適度地回歸屬於企業自治的財務與業務管理,並明確化屬於資本監理揭露的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ORSA)報告之法律位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