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之後,政府啟動「新南向政策」的目的,無非是希望舒緩對中國市場的經貿倚賴。因為台灣的出口大約將近40%是輸往中國,而只有不到20%是輸往東南亞國家。新南向政策理想目標是希望將對中國大陸的投資與出口,程度上的分散至東南亞,以免萬一中國發生硬著陸時,拖垮了台灣經濟。
中國雖然號稱台灣最大的出口市場,但其實台灣出口到中國的產品是以中間財、零組件為主。這些半成品到了對岸的下游廠商進行較低階的加工或組裝後,裝箱輸往歐美最終財貨消費市場。以2015年為例,來自美國與歐洲兩地訂單占台灣接單總金額的47.5%,遠遠超過來自中國的23.7%。過去將近20年來,兩岸供應鏈的合作生產供應歐美市場需求,成為支撐台灣經濟成長的主軸。
然而,處於下游的中國產業技術在北京計畫經濟的全力扶植下,終究會進步,進而挑戰台灣產業所在的相對上游。此外,中國經濟在歐債危機爆發前的高額成長,已帶動其工資上揚,部份台商早已因為投資中國的成本上揚壓縮獲利空間而轉戰越南、緬甸、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當中國對多數台灣產業而言,不再是一個稱職的下游夥伴,市場機制自然驅使台商尋找替代合作夥伴。政府看到這個市場趨勢,而在此時拋出再啟南向政策,順勢而為、借力使力,應屬可行性不低。
1990年中國積極開放以前,台商早已經因為國內人力成本上揚以及勞方意識抬頭,大舉投資東南亞。之後因為看上中國的廉價勞力與市場潛力,台商赴中國投資不論是在案件或金額上都顯著超越對東南亞投資。但是無論如何,台商在海外建廠生產,除了人力、土地與原料於當地取得外,還是會習慣性的向台灣的母廠或協力廠商進口設備、零件,甚至引進技術或管理人員。所以台商對外投資其實是結合台灣在地產業成為跨國供應鏈之效果,不但有利於拉抬國內GDP成長,也為國人創造海外就業機會。
然而多邊自由貿易協定的浪潮,將會對過去這種海外投資結合國內產業生產方式產生衝擊。無論是僅涵蓋汶萊、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四個東協國家的TPP,或是以東協十國為核心的RCEP都將追求高品質的開放幅度以及嚴謹的原產地規定。也就是要求海外投資的台商所生產的產品成分,必須符合高比例來自自貿協定洽簽國,否則在協定區域銷售不能享有零關稅優惠。另外協定洽簽國國民享有的專技人員自由移動待遇,也會讓我國希望嚐試海外就業的青年,將失去相對競爭力。
TPP與RCEP是亞太區域競爭性自由化的代表,號稱高品質的TPP談判完成會刺激RCEP一則加快步伐;一則拉高標準。TPP與RCEP落實生效後,過去台商南向或西進對本土經濟所衍生的利益,必然大幅萎縮。因而新南向政策基本上是相當符合市場機制與潮流,未來若可再有自貿協定的加持,則方可使成效逐步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