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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另一個冰豐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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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被美國政府重罰57億,成為金融圈矚目的話題,電視節目、叩應名嘴在電視上更罵不停,然而,平心而言,若要說兆豐銀身為國銀獲利王的成果,是因為犧牲內控、監理換來的,並不公平,畢竟兆豐銀行不論在資產品質,或是資本適足率等各種財務指標,的確都是模範生,若因為紐約分行遭重罰的事件,就抹殺兆豐人在經營上的努力,太過沈重。

 另一方面,其他國銀真的就沒有類似的問題嗎?恐怕也不然,只是兆豐銀這回風波太大,幾乎可說給了全體金融業者當頭棒喝,國銀應該已深刻了解,在911之後,美國對於洗錢防制、反恐的監理規格不僅大幅提高,而且雷厲風行,國銀未來在美國,甚至其他海外地區開分行,倘若繼續延用911之前的思維,只怕不久之後,將再度出現下一個冰「豐」暴。

 該如何因應?首先,國銀對於監理機關的規定,首須加快資訊更新的速度。近來已有部分公股行庫開始有這樣的危機意識,以前只有業務,特別是法金業務,才會由總行最高主管向海外分行人員連線作視訊會議,彙總最新的市場訊息,現在戰線已從業務全面衍伸到法遵,未來總行法遵主管,也必須至少一月一次和分行的法遵人員舉行視訊會議,隨時由總行掌握最新的海外分行當地監理法規的變化,以免總行被分行「牽著鼻子走」,連在地有什麼新的變動,都狀況外、沒有即時掌握。

 另一個在經營文化上的徹底翻新,就是對於總行的法遵、乃至於稽核人員扮演角色的要求。過去,由於法遵意識、權柄尚未伸張,因此法遵人員不僅在總行幾乎都是「被動」的,甚至在法律未明確規定之下,還有法遵兼任業務人員的空間,當法遵與業務之間的份際模糊,此時就會產生利害衝突,自然「業務掛帥」,此時法遵的重要性就被貶抑。

 但未來,只怕法遵或稽核必須從過去被動、消極的角色,轉而為「主動出擊」的積極角色,除了必須更靈敏的掌握週邊監理氛圍、規定的變化之外,更必須即時向董事會揭露最新的資訊,而不是等到三個月、半年一次的「例行」董事會,再行報告。倘若國銀對於這些根本的問題,沒有改進的決心與認知,只怕國銀海外開分行,即使在物色授信對象再怎麼睜大眼睛,或再怎麼積極搶客,但一個罰單開下來,恐怕會落得前功盡棄,血本無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