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以中小企業為經濟主體,依最新的2013年資料,德國中小企業約有360萬家(小型企業為年營業額100萬歐元以下或受僱員工數十人以內的企業;中型企業為年營業額介於100萬至5000萬歐元或受僱員工數介於10人至500人之間的企業);占民營企業總家數的99.6%;營業額占企業營業總額的35.5%,創造占德國企業總附加價值的55.5%。中小企業僱用員工1,600萬人,重視投資於研發活動,出口值占企業出口總值的18.2%。全德國學徒有82%以上係在中小企業學習。
中小企業兩大融資協助管道
德國融資信用保證辦法與信用合作社發展悠久,信用保證制度由聯邦與地方政府共同提供適當比率的再擔保。1948年美援馬歇爾歐洲復興計畫提供特定資金協助德國經濟重建,德國政府成立公營經濟重建信貸銀行(KfW),1960年代起資助中小企業,援助環保措施及支持兩德再統一。德國聯邦政府主要透過經濟重建信貸銀行集團隸屬之中小企業銀行的融資補助方案,及聯邦中央創新計畫(Das Zentrale Innovations Mittelstand, ZIM)來提供中小企業創新的融資協助。
KfW旗下中小企銀的優惠融資為資助符合歐盟中小企業定義(小型企業為年營業額1千萬歐元以下或受僱員工50人以下,中型企業為年營業額介於1千萬至5千萬歐元或受僱員工50至250人之間)的業者。
1.申請資格:在德國境內,中小型企業、自由業者(包含醫師、稅務諮詢師、建築師等)、自然人及小企業非以經營不動產為業者都能申請。在德國境外,再加上在外國的分公司或合資企業等。
2.融通對象:融通設備投資擴充、購置土地建築物、營建成本、營業裝潢、機器設備營業車輛及設施、無形資產(含技術移轉、專利、版權、管理技能)等,但至少需3年內有獲利,售後租回的投資案則不予融資。
3.融資額度:最高得提供全額投資成本的融資,或每一方案最高融資2,500萬歐元。至於無擔保者,對於購置投資機器器具者無擔保融資可達到50%。
4.融資期間:對購置營業設備者最高五年,得展期1年償還;購置投資機器器具者,融資最高5年者,得展期1年償還;融資最高10(20)年者,得展期2(3)年償還。
5.融資利率:十年期以內貸款在全期間以固定利率計收,十年期以上貸款,可選擇前10年採固定利率或者在全期間以固定利率計收。如有特殊情形,得在到期日前申請展期。
聯邦中央創新計畫:提供中小企業創意補助方案
德國聯邦經濟暨能源部提供中央中小企業創意計畫補助創新,新創的產品與技術約占整體新創技術的7成,其中的研發資金9成都是自有資金。補助資格分為二類:第一型針對德國境內中小企業(製造業、手工業、貿易及服務業),第二型補助專業人員與自營商,研發補助方案提供低利貸款。分成個別計畫型與團隊型補助,也積極推動與外國合作夥伴型計畫。
2015年起聯邦經濟暨能源部繼續推動「中小企業4.0-數位應用升級」計畫,提倡「由概念至市場成效—中小企業創新計畫」,鼓勵新創高科技企業,協助各行業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吸引大學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共同參與。由概念至市場成效分成四個階段,成立階段由創投基金及新設高科技基金資助,由創新評鑑推薦證明及創新聚集篩選是否具競爭潛力,具競爭潛在研發階段則由產業共同研發、發掘德東地區創新潛能及資助中小企業專利來執行,最後是中小企業創意補助實踐商業研發。
德國中小企業透過中小企業創意補助計畫串起智慧型網路,被讚為扶助企業創新的「旗艦」。自2008年中實施該補助計畫以來,迄今成效斐然,再為德國的中小企業隱形冠軍增添莫大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