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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航銀行團 達成4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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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兆豐銀昨(24)日召開復興航空全體債權銀行團會議,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會後表示,銀行團已達成共識,要求興航在三個月內儘速處分擔保品,加速還款,若後續興航因為解散程序再出現退票,影響其他廠商的現金流,銀行也會給予這些企業一定的資金協助。

 呂蕙容表示,若興航擔保品處分價格佳,銀行未必會出現呆帳;至於興航23日的退票,原支票用途是用來償還合庫聯貸本息,並非支付一般廠商貨款。

 債權銀行團昨天作出4大決議:一、限期興航董事長林明昇在明年2月底前全數賣掉11架飛機(擔保品)還款;二、由於興航自貸案太多,銀行團為避免「失序」,特別針對飛機擔保品「禁止互相假扣押」,免得破功。

 第三、興航須在銀行團開立信託專戶,飛機賣完後的所得須匯入專戶;第四、倘若賣出的所得在最高抵押權範圍內,有擔保授信償完後的金額,需要再分配到其他無擔保授信,並按放款比重分配。

 昨天債權銀行會從下午2點開到5點多,林明昇也親赴現場力爭銀行支持。與會人士透露,林明昇已向銀行團表明,將由理律事務所負責主導清算作業,昨天他出席銀行團會議時,也是由理律、環宇的律師陪同說明。

 針對銀行團110億元債權共有11架飛機擔保品,林明昇也向銀行團爭取,11架飛機全由他負責找買主處分,目前已有接洽的對象,預計12月底會談定買家,接下來簽完MOU後,將花1個半月的時間付款、交接,明年2月底前會辦妥,但請求銀行團在此之前,不要對興航「假扣押」。

 據了解,林明昇昨天在會中也首度透露,興航加威航總共有約170億元債務,其中來自民間債務大約有30多億元。

 相關銀行人士指出,興航的飛機擔保品在未賣出前,先由民航局保管,而且每15天要試飛一次。由於興航自貸案占6成以上,銀行不論有擔或無擔,倘若對別家銀行的飛機擔保品假扣押,不僅所有的保養都不能進行,也會讓原本有意接手的買方因為變數太大,而打退堂鼓,因此所有銀行協議,不會互相假扣押。

 至於興航往來廠商和後續到期票據,銀行強調,如果廠商因此有財務困難,銀行會提供周金貸款或紓困。(相關新聞見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