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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產業沒業者參與管道 成不了大氣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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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新政策中,提出了發展國防產業。近日看了媒體報導張忠謀先生在今年的全國科學技術會議的發言:科技會議只剩下政府、學界在溝通,「企業卻在外面哀號」。不知後續的國防產業發展方案,是否也只是學研官的想法。

 台灣要發展國防產業,確實已經有一定的實力。在研發與生產,幾十年電子產業的投入,已培育了幾十萬的優秀工程師與生產人力,替台灣創造PC與半導體產業,目前依然是台灣經濟發展的主力。在銷售與客戶,台灣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需求者,台灣2010~2015對美採購140.75億美元(包括戰鬥直升機、飛彈與戰艦)。

 如果政府能夠藉著台灣的國防需求拿來拉一把,明確地引導國內相關產業的投入,台灣的軍工產業一定可以發展起來。軍工產業的發展不只協助台灣的安全、還可帶動就業、對外輸出創造外匯,並大幅提升台灣的工業技術水準,是一個一舉數得的好投資。

 看看韓國,1968年開始發展國防產業,明確的兩項政策帶動了它們軍工產業的發展。其一是1970年成立「國防發展局」,統一指導韓國國防工業的發展。1974年成立航空器/飛彈研發本部、1976年5月成立水面/水下武器系統研發本部、1977年10月成立國防系統試驗本部、1981年7月成立國防質量保證所、1995年5月,建立地面和海軍武器系統自動化試驗場。這些機制將需求項目及品質要求都明確化。第二則是在1973年韓國政府頒布了《軍需法》 與設立「國防工業基金」,一方面透過基金來支援軍品研發。另一方面透過設計機制引導民間資本加入國防工業。

 韓國軍工產業出口業績從2006年的2.53億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史上最高的36億美元,增加了14倍以上(2015年34.9億美元)。出口對象也擴大到歐洲和中東地區。出口國家從2006年的47個國家增加到2014年的84個國家,增加1.8倍。出口企業也從2006年的47家增加到2014年的149家,增加三倍。

 曾在媒體看到國防部也嘗試引進美國DARPA的模式,這當然是個正確的方向。因為DARPA確實成功地藉著軍方明確的採購需求,誘發許多為人類生活帶來突破轉變的創新。不過,畢竟DARPA是在美國,美國有著非常紮實的科技研發部門及衝勁活力十足的新創事業部門,也有許多經驗與責任感的計畫管理者。真的不希望台灣只是東施效顰地學了個樣子。

 其實歐盟也有個EUREKA的組織,其定位就是一個布局者(facilitator),目的在鼓勵與促成業者聚焦在以市場導向為目標的發展與創新(R&D&I)合作與計畫上,以嚴謹的審查運作,以確認有機會在市場上發揮價值。

 韓國有「國防發展局」整合出國防的需求,並透過《軍需法》引導產業發展方向;美國則是由DARPA確認國防採購需求,藉著嚴格的計畫管理,確保研發補助的前進;歐盟則是透過第三方組織,促進產業界有市場導向的研發。這些,在在都告訴我們:需要有國防的採購需求、需要有明確的需求規格、需要有能確保符合預期產出的facilitator,然後才能引導產業的參與,發揮出真正的影響效果。

 當政府在推動國防產業的發展時,請也不要忘了張忠謀先生發出的警告,只是學研官,科技研發投入真的成不了大氣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