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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居住正義需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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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修法部分,都更條例從八十七年訂定以來進行八次修正,修正都是為了加速、簡化程序、縮短行政流程。一直到文林苑事件及大法官七O九號釋憲之後,整個修法方向更趨嚴格,然而O2O6後,大家又覺得都更太慢。未來推行都更,要如何兼顧程序正義及居住正義是政府面臨的課題。行政部門會徵詢各方意見,力求在政策的需求下兼顧各方利益平衡。所以第九次修法部分,除了針對地震災後重建、同意門檻和程序調整外,最重要的是符合憲法所要求的正當行政程序。

公辦都更是大家強調的,先前機制不是這麼健全。所以,我們建立了讓民間資源引入政府公辦都更的機制,使將來公辦都可更順利執行,這些條例都已在今年三月送至立法院審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