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被視為我國發展再生能源的重點項目,因此傳出行政院有意推動離岸風電聯貸示範案,一方面解決離岸風電融資問題,另一方面帶動國內綠色金融發展。其實離岸風電的資金問題早從2013年示範獎勵案通過後就已浮現,這段時間以來並非完全沒有國內銀行業者表達承作意願,但多年來融資進度未能有重大突破,可見國銀就離岸風電授信風險仍有所顧慮。而風險控管向來是銀行產業永續經營的根本,如果無法精確辨識、衡量、監測離岸風電之潛在風險,並配合相關配套以有效降低風險,離岸風電融資困境恐將持續延宕。
然而,離岸風電的風險究竟何在?在風場開發與營建階段,計畫能否通過環評與有關審查以取得執照、船期安排是否受天候或意外事故拖延風機架設進度等,都可能讓風場無法如期完工商轉。即便順利進入營運階段,風況是否如預期般穩定、風機是否因自然環境或人為因素導致故障甚至斷裂、海底電纜是否會遭破壞、與陸上併聯電網能否順利轉換整合等不確定性,也都考驗著離岸風場的維護運作能力。
儘管歐系銀行有豐富的離岸風電承作經驗,且現階段兩家示範業者也都選擇自歐洲進口風機,理論上可從歐洲國家獲得足夠的技術支援,其第三方驗證機構之數據也可做為國內專案融資的評估參考。但台灣海峽的海床與風力環境,以及歐洲所沒有的颱風、地震風險,歐系風機是否有地域適應問題?須知任何一個環節一旦發生問題,都可能影響發電效率與穩定性,以及計畫所預估產生的現金流量,將不利於銀行債權維護。
再者,離岸風電資金需求龐大,也是令國銀裹足不前的另一主因。國內離岸風場示範案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兩架示範風機約需10億元,資金問題並不大,如何籌措第二階段28架風機所需的近160億元,且在商轉維運前的施工階段多數資金就須到位,這部分才是讓國銀猶豫之問題關鍵。且依據「銀行法」第33條之3的授信限額規定,國內不太可能由單一銀行承作離岸風場專案融資,只能由銀行團聯貸支應資金缺口。但公股或民營行庫目前誰有能力擔任主辦行?沒有數據、沒有認證機制,參貸行又要如何評估風險?
事實上近來引發各界爭論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有試圖要解決前述離岸風電所面臨的這些問題,包含離岸風力資料的蒐集驗證、重件碼頭的建置等,長遠來看有助於健全綠色金融發展環境,但恐怕還是無益於短期資金困境。要想在短時間內解決離岸風電的融資問題,最快速的特效藥應該是由公部門力量,協調數家公股行庫直接承作,猶如當年八大公股行庫高鐵聯貸案。然而,離岸風電的外部效益與財務自償性能否與高速鐵路相比擬?高鐵財務爭議殷鑑未遠,這帖猛藥會不會衍生更嚴重的後遺症恐需再三考量。
要提高銀行融資離岸風電之意願,信保機制應該是一帖較溫和的藥方,國銀業者也曾提出類似建言。其實不只離岸風電,太陽光電或其他綠色能源也有融資問題,因此未來如能建置綠色信保機制,建議應就所有再生能源融資需求作全盤考量,據以研議綠色信保基金規模與資金來源。按個人先前研究估算,以期望帶動500億元的綠能專案融資為目標、槓桿倍數為5到8.35估計,綠色信保基金規模至少需要60到100億元。但挑戰在於如何籌措這筆資金?全數仰賴編列公務預算支應,勢必增添財政負擔,比較可行方向是由政府、綠能產業與金融機構共同捐助,但出資比率分配則又是另一難解課題。
當然中小信用保證基金已行之有年,逕由中小信保基金承保,或許能加速處理離岸風電融資問題。但離岸風電與一般中小企業特質迥異,況且中小信保基金所承保之每件平均金額不過2、3百萬,單一離岸風場示範案所需融資額度就高達上百億,以現有中小信保基金能量承保離岸風場示範案難度頗高。
權衡得失綠色信保相對可行且有必要,惟迄今不過停留在研議階段,法源依據、資金來源、基金操作模式等尚無具體規劃,對於即刻就有專案融資需求的離岸風電而言,恐怕很難等到綠色信保基金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