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歐盟對美國蘋果公司開出一張高達130億歐元(約新台幣4,630億元)的補稅罰單,此舉創下歐盟有史以來最高金額的補稅紀錄,蘋果公司透過和愛爾蘭政府之間的稅務優惠協定加上善用智慧財產權交易,長期繳交和收入不成比例的超低稅額,在美國和歐盟的施壓之下,愛爾蘭政府從2015年開始不再將行之有年的「愛爾蘭-荷蘭三明治」避稅條款對新公司開放使用,而享受既有稅收優惠的公司也在2020年底前全數終止。無獨有偶,Google歐洲公司在過去十年間僅向英國稅局繳納約2.77%的企業稅,遠低於20%的標準公司稅,也在同一年度遭補繳1.3億英鎊(約新台幣60億元)。
在OECD提出「移轉訂價文檔及國別報告指引」後,目前各國正如火如荼制定相關法規並積極啟動國別報告,要求全球企業以租稅管轄權劃分,透過資訊交換促使跨國企業資金與交易達到高度透明化。中國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在2016年發佈《關於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簡稱「42號公告」,其中除具體規定關聯關係,並擴大關聯交易範圍,一旦符合「關聯」就逃不出申報「新關聯申報表」加上「中英文國別報告」的命運,讓集團整個價值鏈與利潤配置關係全貌攤在陽光下,若被裁定配置不合理,遭長達10年追稅也不無可能。有「全球版FATCA」之稱的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此一金融帳戶自動資訊交換機制則是當中的重要配套,規定金融機構須調查帳戶持有人所屬稅籍並予申報,各國政府藉此取得其稅務居民在國外金融帳戶的完整涉稅資訊。
從大規模補稅、國別報告到金融帳戶自動交換機制,不難看出各國政府為跟上這股反避稅風潮所下的決心,富人和大型企業刻意隱藏的身家財產都將無所遁形。
沒有美國支持的CRS落實度
然而,就在連致力保護銀行客戶秘密的瑞士、以租稅天堂著稱的百慕達、開曼群島等國家,都不得不因應潮流主動加入金融資訊交換之際,美國宣稱因國內FATCA已啟動而不成為CRS參加國,也就是美國沒有和他國進行金融涉稅訊息交流的義務。這無非使得CRS的未來出現重要轉折,FATCA要求全世界金融機構主動向美國稅局提交美國居民境外帳戶資料,否則對金融機構要求的懲罰性繳稅高達30%,反觀OECD這方卻僅能祭出公布不合作名單,降低他國與名單上國家合作意願,對強勢大國來說制衡效果相當有限。
而台灣方面日前也通過修訂稅捐稽徵法來跟上這股全球性風潮,但在陸委會考量之下,又特別將中國、香港、澳門「排除在外」,不進行金融稅務資訊交換。這些不加入、刻意去排除、或是無法對等要求的情況,變成各國能否如預期收到跨國稅收的重要關鍵因素,在各國政治因素與經濟實力的角力下,或許資產大戶的下一站已不言可喻。
美國稅改提案或具磁吸效應
美國新政府上台後,為了吸引資金回流、創造工作機會,推出號稱史上最大規模減稅改革方案,包括企業稅大幅下降、簡化個人稅率、取消遺產稅、海外資金匯回進行「一次性徵稅」,在歐洲、中國政府積極追稅下,美國企業將總部回設美國或將離岸利潤回流美國意願將大幅上升;此外稅改內容亦可能同時讓美國一舉躍昇成為跨國投資、創業者的最愛,一方面在當地擁有經營實質而不致被指為「避稅」行為,另一方面企業稅率從 35% 降至 15%,比多數國家包括台、港所得稅都優惠許多,又可擁有美國企業品牌包裝,美國很可能從過去的重稅負擔形象,反成為企業在全球稅務規劃時的首選。由美國挑起的這場稅務戰爭,若各國包括台灣無法有效因應,恐怕流失的不只稅收,還包括企業出走後的經濟衰退以及失業率攀升。
不論未來美國此波大規模稅改是否通過,目前各國正面臨既想要針對跨國企業進行大規模補稅,又必須發展新一波的減稅競賽來吸引跨國企業的矛盾;無論如何,跨國經營者必須意識到企業過去所做的稅務規畫已不合時宜,而目前所需的整合也已超越稅務的範疇,當務之急除需重新審視公司身為非稅務居民可能的被申報內容,更須對於投資架構、營運模式、智財佈署、價值分配等,進行全面整合規劃,才能在這一波浪潮中持續取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