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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欲廢金融監管法? 切勿好了傷疤忘了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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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2 月3 日正式簽署總統行政令,要求財政部全面重審這項自1929年大蕭條以來美國最嚴厲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杜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financial reform act,簡稱Dodd-Frank法案)。川普此前就曾說:「我們期望砍掉Dodd-Frank 法案的很多規定,因為坦率地說,我有那麼多人,我的朋友,他們有不錯的企業,卻借不到資金。銀行就是不讓他們借款,原因在於Dodd-Frank法案的規則和條例。」而總統發言人更稱這項法案是「災難性的」。

美聯準會主席葉倫(Janet Yellen)2月14日在國會接受質詢,Dodd-Frank法案也成為聽證會焦點。葉倫表態稱,計劃與財政部長梅努欽(Steven Mnuchin)及其他監管機構合作審查金融法規。「我當然同意核心原則。他們闡述了我們金融體系非常重要的目標。期待與財政部長和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FSOC)的其他成員合作進行這項審查。」但葉倫否認Dodd-Frank法案使美國銀行失去競爭力的說法。表態最明確的是美國聯準會副主席費希爾(Stanley Fischer),他稱旨在加強金融行業監管的Dodd-Frank法案將會有所調整,但不會被廢止。

財政部需要在未來120天內向總統提交報告。由於Dodd-Frank法案已經在歐巴馬(Barack Obama)時期通過了國會的層層審核,所以川普目前暫時不能對法案本身進行任何改變。不過,他指示財政部對這一法案進行審查的情況,就是未來進行可能改變的第一步。

對Dodd-Frank法案的指控

川普對Dodd-Frank法案的指控—他認為該法案阻礙了美國經濟的復甦。沒錯,美國經濟成長率持續低於2%,不到歷史均值的一半,數千萬的人口處於失業及半失業狀態,但與2008年金融危機後的最高失業率9.8%相比,截至2016年12月,美國的失業率為4.7%,且自法案施行後,失業率逐年降低,硬要說經濟成長放緩全是監管的錯,似乎有點兒太過牽強。

但Dodd-Frank法案的實施確實造成了銀行成本的攀升。法案給金融業帶來高額的合規成本,大型銀行有能力透過規模效應承擔,加上在金融危機期間,大銀行又因得到救助終至「大而不能倒」。反之,中小銀行只得透過減少金融服務來消化成本或尋求兼併,或直接倒閉。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數據顯示,美國中小銀行主要服務於人口在1萬到5萬的非城市地區,吸收了這些地區的絕大部分存款,也是為中小企業和農業生產提供貸款的主力。由於中小銀行業務模式較單一,槓桿率較大銀行低,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它們的資產收益率仍為正值,相比之下同期大銀行的資產收益率跌至負值。因此,中小銀行是美國金融體系中的穩定因素。然而尷尬的是,發緊急救助的時候中小銀行輪不到,監管改革的時候中小銀行卻最早被連累。

無須諱言,Dodd-Frank 法案確實存在不少缺陷,但徹底廢除這項法案就是明智之舉嗎?

Dodd-Frank法案生於危時

Dodd-Frank法案到底是否如川普所說,是一個災難呢?這到底是個什麼法案?一切還要從2008年金融危機說起。在金融危機之前,華爾街投行在高槓桿的金融衍生品的自營業務上大規模擴張。槓桿運用成為投資銀行獲利的重要途徑。在次貸危機爆發前8年,高盛(Goldman Sachs)和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以及美林(Merrill Lynch)的槓桿率都比較高。高盛前8年的平均值為26倍,而在危機中倒閉的雷曼兄弟也為26 倍。高槓桿面臨著較大的破產風險,更何況,以上的計算還沒有考慮槓桿率更高的表外資產(資產負債表以外的資產,Off Balance Sheet Asset)業務。果不其然,大規模地運用表外資產進行自營交易,直接導致這些銀行在金融危機中陷入財務困境,並對全球金融體系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就這樣,席捲全球的次貸危機爆發了,首當其衝的美國經濟和金融受到重創,失業率居高不下,同時美國政府一系列拯救瀕臨破產金融機構的行為,引起了社會各界和民眾不滿,普遍指責金融機構貪婪和金融監管缺失,強烈呼籲金融改革。

美政府痛定思痛,以康乃狄克州參議員克里斯多福 杜德(Christopher J Dodd)和麻薩諸塞州眾議員巴尼 弗蘭克(Barney Frank)命名的「杜德-弗蘭克法案」橫空出世,並被認為是「最清楚的後危機時代金融監管圖景」。

7年沒再發生金融危機

美國政府長期以來對華爾街都過於放任,甚至是放縱,可以說Dodd-Frank法案有針對性地修補了美國金融監管的漏洞,推翻被動應對系統性風險和金融危機的監管理念,將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作為系統性風險的第一道防線,對系統性風險做定性和定量研究,及時提供監測預警和政策建議,從而使系統性風險可識別、可應對;以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作為系統性風險的第二道防線,建立處理瀕臨倒閉的系統重要性機構的機制。

從法案頒佈至今,時隔近7年,很顯然,美國到目前為止沒有再度發生金融危機,當然這並不能完全歸功於Dodd-Frank法案,但至少說明該法案的確令美國的金融體系更加安全。根據美國聯準會數據,自法案2010年公佈以來,資產在500億美元以下、500億到5,000億美元以及5,000億美元以上的金融機構的一級核心資本率(排除了混合負債後的資本,往往能直接轉化為股東權益),均大幅提升了30%左右。一級核心資本率代表了金融機構的抗風險能力,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況下,資本率越高,金融機構抗風險能力就越強。川普內閣成員指出,銀行現在有了足夠的資本可以抵禦任何風險,因此無需再受到額外的監管,但恰是為了符合Dodd-Frank法案的要求,銀行才累積了雄厚的資本。

源頭的「鬼」

Dodd-Frank法案成為與《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Glass-Steagall Act,亦稱作《1933 年銀行法》)比肩的又一塊金融監管基石,有其必然性。我們必須將金融監管問題放在美國的歷史週期當中去看。在上世紀三十年代大蕭條之前,是古典經濟學、自由市場的理念佔主導地位,主要特徵是金融自由化,造成了資產泡沫、金融危機和貧富分化,而也由此導致1929年股市崩盤以及三十年代大蕭條。這也催生了《1933年銀行法》,將投資銀行業務和商業銀行業務嚴格地劃分,保證商業銀行避免證券業的風險。

二戰後,凱因斯(John Keynes)的「大政府、大銀行」理論佔主導地位。他主張是對商業銀行機構、商業金融機構進行嚴格的管理。可以發現,在五六十年代差不多20 年的時間沒有發生過金融危機。但負面效果是短缺性經濟和通貨膨脹的出現。到了七十年代,通貨膨脹和短缺性經濟達到頂點,出現停滯性通膨。於是人們又開始反思政府干預太多的問題。所以,從八十年代初開始,又回到新古典經濟學。

從那時開始一直到次貸危機前的幾十年,似乎又回到資產泡沫、金融危機和貧富分化。八十年代雷根(Ronald Reagan)執政後,開始逐漸放鬆金融監管,到九十年代柯林頓(Bill Clinton)上任後,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被廢除,美國正式迎來低監管時代並在小布希(George W. Bush)任職期間達到鬆綁巔峰。當時最受追捧的金融衍生品當屬CDS(信用違約互換),可它既不歸證監會管,也不歸商品期貨委員會管,因為它既不屬於證券也不屬於期貨。加上層層包裝後的CDS看上去毫無風險,於是評級機構提供了AAA 評級,與美國國債同一風險級別,讓所有人都覺得它很安全,躺著就能把錢掙了,何樂而不為呢?然後就沒有然後了,CDS像脫韁的野馬一路超過了2007年全世界GDP總額,最終在2008年引發金融海嘯席捲全美。

直到2008年的金融危機爆發,就像高壓鍋氣壓高過一定的限度引發爆炸。事實上,危機在80 年代初的金融自由化開始階段便已出現。

如八十年代拉丁美洲債務危機,九十年代初北歐金融危機,1997 年亞洲金融危機。直到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出現,才促使人們反思,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下的金融危機是有普遍意義,且難以逃避的。

勿再埋隱患

過度寬鬆的金融體系會使得危機傳導性非常強,一旦出現問題,不僅是金融行業,其他相關行業也將蒙受損失。因此,監管是必要的。就算是葛林斯潘(Alan Greenspan)如此篤信自由市場,在市場下跌時不也多次「托市」嗎?因市場並不總是有效,群體總是容易失控,而金融監管就像是那「有形的手」,將非理性控制在合理範圍內。

川普要實施讓美國「重新偉大」的財政金融政策,要擴大基礎設施建設,因而需要振興製造業,並給缺金少銀的市場主體提供更多的融資機會。作為商人的川普洞悉融資的重要性,加上金融危機已然遠去,當然也包括其「逢歐(歐巴馬)必反」的政治個性,要廢除Dodd-Frank法案符合川普的邏輯。但是還請這位新總統切勿好了傷疤忘了疼,希望新總統此舉並不是在釋放「去監管」的信號,更希望川普在未來執政的道路上不會被「華爾街黨」們綁架,不然,尚未恢復元氣的美國還將迎來危機。

而且,也請這位新總統要看清楚,如果廢Dodd-Frank法案,美國銀行是可以重回瘋狂槓桿投機,重新建造商業帝國,但不要忘了,不受限制擴張的時期,這的確可能重新「成就」美國銀行業,但也正是目前貧富差距極大與民粹主義憤怒局面的源頭。

本文來源:《多維TW》月刊0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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