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與華爾街日報於2月初共同發布「2018經濟自由度指數」,我國在186個經濟體中排名第13位,較2017年下滑2名。資料顯示,各指標退步最多的是「投資自由」。
個人曾兩度服務於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與工業局及派駐西語國家多年。據觀察研究該經濟自由指數年報所得,排名第一級之自由經濟體均為常年獨占前茅之港、星、紐、澳、瑞士等國,此等經濟體在世界銀行全球「經商環境」(Doing Business)歷年之評比,或世界經濟論壇之全球各國地區競爭力排名均為常勝軍。此意謂著此經濟自由指標值得吾人重視。
其次,由此經濟自由指標評比四大構面或主要指標以台灣論,發現涉及甚多部會,特別是本次衰退最多之「投資自由」,甚至表現最差之「勞動自由」,並非經濟部所主政。其中「投資自由」內容包含土地取得限制、業別投資限制、外匯及資本管制等,均非經濟部主管業務。至於改善「五缺」問題,對「投資自由」之助益,在未釐清環保與資源配置善用與否前,恐仍存在相當疑慮!蓋台灣早已不適合大量消耗天然資源(陽光、空氣、水、電、土地)之產業發展,至於人才問題牽涉更廣,並非區區攬才專法即可解決。
再者,個人曾任職拉美多年,發現越重視經濟自由國家,均大力改善整體投資經商環境,雖有側重若干策略性產業,但資源並未大幅傾斜,其中甚至南美智利在多年來於本經濟自由指標排名上,一向超越台灣多名。
有關經濟自由度與整體政經實力有關。對台灣而言,更與兩岸問題牽扯不清。如在無法與更多國家談判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及加入區域性自由貿易區情況下,是否可針對性大幅開放鬆綁法規,予外資外商外人更自由在台活動空間,應不失為突破經濟發展困局良策。
在改善整體經商投資環境之際,對中小微企業、弱勢團體,以及針對改善積弊已久之天災人禍造成民怨無感;甚至包括早期間或「家庭即工廠」等政策衍生不易解決的違章工廠,「農漁牧綜合經營」所造成的地層下陷及農舍改建成豪宅等後遺症,仍無一套標準作業流程或已無政策持續性。應思考是否建立透過(明)有關機制,改善解決問題,同時亦能創造更多商機與有助全民生活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