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統計顯示,在2006年時全球貿易總額僅為33,378億美元,當中貨品貿易總額為24,592億美元,占全球總額為73.67%;另外,服務貿易總額為8,786億美元且其占比為26.33%。到了2016年,全球貿易總額成長已成長至51,704億美元,而貨品與服務貿易額分別為32,214億美元與19,490億美元。貨品貿易額僅占全球貿易62.3%,不過服務貿易之占比卻已成長至37.7%。
既然服務貿易於全球貿易中所占的份量越來越重,讓人不禁想問幾個問題,例如什麼是服務貿易?服務貿易和貨品貿易有什麼差別?服務貿易涵蓋那些內容?服務業市場開放是否將會涉及國內法規?不同的服務業環境將如何影響我國業者向外拓展?
服務貿易係指「一國的服務提供者在其境內或境外提供另一國服務消費者服務,以賺取報酬」。服務貿易和貨品貿易最大的不同在於貿易主體的差異性。貨品貿易的貿易主體是商品,而商品有形並可以先生產,透過儲存後再銷售;服務貿易之主體則是服務,服務不僅是無形且難以儲存,以及更重要的是服務提供與消費需同時發生。
由於服務的特殊性,實務上將服務貿易區分為跨境提供服務(如電商購物)、境外消費(如觀光、留學)、商業據點呈現(如於國外設置分店)與自然人呈現(如邀請外籍廚師來台擔任主廚)等四類服務提供模式。目前服務貿易主要形式仍屬商業據點呈現模式為大宗,不過近年因資通訊發展日新月異,預計未來跨境提供服務模式的占比將逐年提高,同時也更深化消費者日常生活中。
若以服務業別來看,共涵蓋12大類服務,計155個細行業別。舉凡消費者日常可接觸到的商業服務(例如廣告業等)、通訊業、建築業、配銷業、教育業、環保業、金融業、健康和社會業、旅遊業、娛樂文化運動與運輸業均屬於服務貿易範疇。若以貿易規模來看,仍以通訊業、運輸業以及金融業所占的貿易比重較大。
因服務提供與消費需同時發生,造就了服務業需要落地服務的前提,也就是服務提供者需直接面對消費者且提供服務。對各國政府而言,開放國內服務業市場往往存有影響國內就業與促進產業發展的兩難抉擇。
另一方面,雖然服務業市場開放程度與國家經濟發展具有高度正相關性,不過該產業若對國家經濟或安全有顧慮時,大多將會採取保留立場,例如新加坡雖已開放國內大部分服務業,但也會對與物流相關服務產業採取不開放的立場;又如美國僅針對礦業與核能相關服務業採取較嚴格的管制措施。但是對於開發中國家來說,憂心跨國企業進入後將影響國內幼稚服務產業發展,其政府多採取不開放或相對保留的態度。
我國服務業市場開放程度相較於其他國家來得開放,不過若要輸出我國優質服務,仍有些課題需要克服。首先,跨境服務之提供成功與否取決於消費者消費習慣。由於服務是無形且較難比較,對於消費者而言,較容易偏好與本身具有類似文化、宗教、語言等特徵之服務或服務提供者。受限於文化、地理等潛在因素,要成功媒合不同社經背景之服務供需雙方將也有其難度。其次,國內法規障礙仍是影響服務貿易的主要因素。基於服務提供涉及人員移動之准許、當地據點設立條件,乃至於服務人員執業資格的認許、資金匯出等國內法規都阻礙對外拓展服務成效。最後,限制特定市場的開放。對於教育、醫療衛生等屬公部門提供的服務,大多國家基於保障國民等理由採取不開放的立場,代表較具有優勢的服務業無法進入其國內市場,以至於限縮我國服務輸出之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