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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經濟終於獲諾貝爾經濟學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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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Romer於10月8日以其在芝加哥大學博士論文所發展出的「內生成長理論」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肯定,他的指導教授就是1995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盧卡斯(Robert Lucas)。

 早在20年前,OECD開始在全球倡議「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發展」的知識經濟,其理論基礎之一就是「內生成長理論」。OECD所倡議的知識經濟,係認為科技研發創新投入,配合著資訊科技所帶動的新經濟,如能經過國家創新體系的有效運作,包括有效的累積、擴散及應用知識,將得以由產業的持續發展而帶動經濟成長。

 所謂「內生成長理論」,簡單說就是將傳統新古典經濟學中「技術進步」這項成長動能來源,納入了經濟決策的要素之一。其中,最關鍵的觀念突破,就是呈現出知識資本擁有「規模報酬遞增」的特性,避開勞動力與資本財等一般生產要素「規模報酬遞減」的宿命,才得以讓經濟體系因知識資本的累積而可以不斷的推出新產品,進而帶動經濟成長。

 這項觀念的突破,在80~90年代的經濟學界,帶動相當多「新資本」的研究,除了知識資本,還有人力資本、組織資本及文化資本等;而這些新資本的累積,則源自於研發投入(R&D)、教育、邊做邊學(learning by doing)及培訓,以至於新制度及誘因設計等作為。然而,不論那種新資本的發現,論述的邏輯基礎都還是依附在Paul Romer所提出「具規模報酬遞增的資本」新觀念底下。

 事實上,過去20年來全球主要國家的經濟發展動能,大致也不出Paul Romer所提出的內生成長理論,以及OECD所倡議的知識經濟發展模式。就以美國近幾年引領全球發展的企業為例,包括Qualcomm、Google、Amazon等,都是源於政府及高教部門的科技研發,累積出雄厚的人力資本,然後順著資訊網路科技的發展脈絡,經由美國創新體系而逐步發展出來。

 在歐盟地區,荷蘭、德國、瑞典及芬蘭等國,則是在過去十餘年間,在制度及文化型塑上更向前推進,帶動了創新體系有效運作對經濟成長的實質貢獻。其成效可以從近幾年IMD及WEF等競爭力評比中發現。

 這些國家,除依照內生成長的概念持續投入在研發外,更在創新政策實務上積極引進制度經濟及新公共管理概念,調整產官研等部門的運作關係,重新設計政府投入於研究機構研發經費配置方式,透過新的公共管理模式及經費配置模式的改變,建立起引導研究機構具體對產業持續貢獻有效新知識的誘因,讓研究機構「有動機」將研發投入所累積的知識資本,朝向真正讓產業成長產生實質貢獻的方向發展。或許,這些國家的決策者與幕僚已經發現到如果僅增加科技研發投入,但如制度不變,所累積的資本還是「規模報酬遞減」,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同樣不會持續發生。

 相對於美國政府雄厚研發資源及其高等教育機構在全球領先的地位,台灣的創新體系特性,其實與歐盟幾個國家比較類似。

 現在,就在內生成長理論已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肯定,而歐盟幾個創新強國也已站在內生成長理論上,持續在創新政策實務上不斷向前推進,開始發展出除了提高研發支出外,讓創新政策有效發揮的其他制度因素時,台灣的科技創新政策,恐怕也得除了在提高科技研發經費之外,更為深入的檢討台灣應在制度上如何作調整,才能真正引導學研部門「有動機」且「自主」的持續朝向台灣發展所需的知識資本持續累積,並「自主」的讓所累積的知識資本對台灣發展產生具體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