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創新和應用,是驅動經濟成長與產業競爭力的關鍵,更是許多先進國家的重要政策;以美國為提振半導體產業為例,由國防部高等研究計畫署(DARPA)自2017年推出五年15億美元規模的「電子復興計畫」(ERI),就是要透過企業或學界組成的團隊,投入設計、材料、結構等領域,甚至融合人工智慧、高速運算等創新技術的研發。可看出為擴大科技影響力,具有豐沛研究服務能量的大專校院與研發單位,及落實技術價值的企業,彼此不同的特性和角色,更需要運用政策資源整合連結,透過產學研的相互合作,達到提升運用科技之目的。
各國在推動產學研合作時,政策規劃與實施、到實際合作及效益產出之間,不免出現落差。以我國而言,雖然整體投入大學的研發經費逐年穩定成長,於2016年達487.1億元、占全國總研發經費9%,但其中82.2%是政府部門提供,企業投入的研發經費僅占10.2%,顯示產學間的合作有待加強。
對企業來說,技術需求需更貼近市場或應用端,且是否能為營運帶來效益,也是企業選擇與學校合作時的重要考量;學校所研發的技術,若和企業需求方向不一致,導致無法有效推展,產學合作的可能性會因此降低。因此,我國政府相關部門在政策及法令制訂上,應持續推出新的辦法或機制,鼓勵產學雙方能有更多合作的意願與機會。
在推行產學研合作的政策上,科技部的「運用法人鏈結產學合作計畫」,運用法人的能量與經驗來輔導加值,建立產學研的合作模式,以促成學界研發成果產業化;此外,科技部積極推動的「國際產學聯盟計畫」,則是鼓勵大專校院成立國際產學聯盟,加速學術研究和國內產業發展,並與國際接軌、提升研發價值,甚至達到自主營運的目標。
然而,根據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STPI)的調查研究顯示,國內教研人員在產學合作的媒合,及了解業界需求資訊等管道,仍多以自有關係等非正式的人際網絡、或由廠商主動聯繫提出需求為主;產學合作的網路平台與媒合活動、及校內中介機構等正式管道,發揮的作用則相對有限。
因此,若要改善業界投入產學合作的比例、產學界的研發方向一致性、產學研的角色分工等問題,必須提出更有效的方法。例如:透過具有較完整組織架構和規範辦法的工研院,提供科技研發與知識型服務等合作模式,以先期參與、分包委託、主題研究等多種方式來合作,或是結合區域產業的創新、購買學校專利加值推廣,從研發、技轉到新創的一條龍服務等,達到連結產學共同投入的目標。
外國政府與相關機構為能加強產學研合作,亦有各種運作模式,可供我國借鏡參考。例如在促進產學研間的偕同創新上,德國研究機構Fraunhofer提供多元形式的群聚計畫,像是以應用導向和計畫為主題的創新群聚,或是透過競賽鼓勵產學研共組團隊的菁英群聚等;同時大學講座教授也可擔任Fraunhofer研究所所長,不僅更能有效連結產學,還能促進研究人員群聚、活化人才流動。
此外,美國的產學合作研發中心(IUCRC),在大學校內成立研發中心或分中心,透過會員制度進行營運,讓企業參與校內的研發活動,從產業需求來引導研發方向,建立產業界、學術界和政府之間的長期合作關係。此會員模式建立,提升產業投入、與學界共同合作的誘因,並朝向產學合作的自主營運目標邁進。
在英國,則有大學研究商業化創新(ICURe),透過南英格蘭科技三角區大學產學合作企業(The SETsquared Partnership),結合鄰近地區大學的合作計畫,以提高學術研究商業化、促成新創企業、培養早期研究人員創業技能與市場知識等為宗旨,結合青年學者、資深學者、技轉專家、商業顧問等角色,在研發過程和計畫執行期間,不斷嘗試尋找技術出海口,使其成果更具推廣價值,甚至可衍生新創事業與就業機會。
因此,在產學研合作的推動和方法上,建議未來我國政府部門與產業可從重點產業及待解問題的擬定,導引學校從產業需求角度建立研發方向,並培養研究人員更多的創業技能與市場知識,以提高技術商業化的可能性。此外,企業應善用比學校更貼近市場的法人機構,可透過成果商業化的分潤機制,協助加值大學研究成果的同時,提供法人自主動力,促進更多產學研合作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