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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災需都更 複合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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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地震災害不能使用單一方法,而是複合方法,都更即是一種。根據巨災型災害統計,我們約十五至二十年會有一次大規模地震災害,應做足準備。地震之前,應提升既有的建築物的耐震程度,包含既有建築物的評估、補強。台灣既有建物數量太多,十五年內可能做不到,所以應先在建築群裡面找出有高危險性、耐震度有疑慮的地區。

高震損、高危險優先處理

部分補強過後的區公所,效果不錯,但尚未補強的部份,其結構無法成為災害應變中心。校舍也應列為優先處理建物,至少高震損的建物要先處理好,排序非常重要,如何有效排序?應針對十五年內可處理好的高震損建物先著手。目前住商混合大樓中,低樓層是有商業與經濟價值的,但都不屬於社會弱勢,有一定能力、財力進行耐震度的提升。若第一樓層先處理好,不至於發生像維冠大樓整棟崩塌的情況,優先順序訂出來後,十五年內能處理的先起步,即能降低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