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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功能分區 轉換、劃設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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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在內部的分工,由綜合計畫組負責,該科全員連科長七個人。全國國土計畫由城鄉分署負責,對應的有一個科,顯然不是我們自己能做出來的。所以後續工作已成立規劃推動小組,啟動三到四個規劃案,一併配合國土計畫研擬的過程,進行紮實的調查與相關工作。

中央、地方初步規劃 要共識

未來,國土整個空間結構將是重點,國土功能分區怎麼轉換、劃設,用地如何處理,都是涉及人民權利義務,需要謹慎處理。國土法將防災與復育擺在很重要位子,目前這兩部分準備啟動,並將尋求相關團體進行協助。

全國國土規劃只有一年(一O六年)的時間可以進行,一年(一O 七年)要審查,十分緊迫。在各縣市部分,地方政府整體性規劃的經驗非常少,所以實際上到底要怎麼做,需要有更多的互動。起碼在全國初步計畫的架構、內容上要有共識後,才能推行地方計畫。因為倘若上位計畫不清楚時,下位計畫就會有問題。尤其在功能分區上的績效管制、成長管理,這塊在地方政府這邊看法不一,例如農地保存到底要保存多少?從北到南走一遍後,目前似乎沒有一個縣市願意照我們給的配額去進行農地保存,各地方政府都希望預留發展用地。所以,這一部分需要有政策或輔導機制處理,這也是城鄉分署未來幾個區隊要去兼顧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