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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計畫結合科技人文 打造未來二十年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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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數位科技 打造村里智慧公共運輸

我認為台灣廣大農村跟偏鄉的目標是未來七八五一個村里,每村里都應有公共交通運輸。但估計今天有一半以上的村里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這些村里所需的公共運輸,有一半以上需要的是小型二十人座、七人座、九人座,甚至是計程車;此外,每個村里都有公共運輸,每天可能五班車,載到最鄰近的市鎮,再搭配其他的轉接等等。大數據、雲端、互聯網甚至於分享經濟在此有運用的空間。這應該是台灣目前最值得推動的一項社會工程。此技術建置好後,也可以跟高齡社會老年照護作一結合,有相當數量的老年人口在農村。從村里因地制宜,要發揮創意所提供的公共服務是台灣當前最應該做的。

由此衍伸而來是地方配合問題。交通部份的前瞻預算是四千二百億,進一步攤開檢視,四千二百億僅二○一七年到二○二五年八年期間特別預算數目。二○二五年後,還有一千一百多億要以公共預算編,這未反應在資料裡面。故加總起來,中央需要約五千五百億。另外,始終未浮出檯面是地方配合款。前八年就要兩千五百多億,然後二○二五年以後還要一千億以上,加總約三千六百億,地方錢從何而來?地方經費可從市政開發等籌措,但如高鐵,今天沿線的中南部車站特定區開發幾乎掛零。而輕軌又能夠有多少運量?

地方配合款如何籌措 應交代清楚

我覺得,首先,在政府開放資料原則下,中央一定要公布試算資料,明示民眾計畫對國家總預算、債務餘額、舉債上限空間等等,究竟造成什麼影響?以及對後任編預算的空間造成的擠壓程度等,做到如此才是負責任的政府。其次,盤點由南到北所有地方政府的債務狀況,並交代償債計畫。在很多的資料可看到,絕大部分地方政府幾乎進入實質破產,或者是破產邊緣的程度。如果再把這三千多億的地方配合款責任嫁接到他們身上,又想從土地開發等等來取得這個債務的話,我不認為地方政府可以承受。前瞻計畫百分之四十的配合款如果無法拿出,是否還做得下去? 從財政紀律的角度,從中央到地方,應該要有這樣一個清單把它展現出來。然後地方首長也對此清單負責任,將來要如何面對配合款等。否則,整個問題最後會成為全國問題。

軌道建設應評估盈餘回收

交通部份也未評估「盈餘回收」。都市軌道運輸只有雙北捷運能收支平衡,甚至有點盈餘。但是投資的路線軌道,即便是雙北都不可能回收。以雙北而言,第一期路網的邊際效應是正的,每開一公里增加的收入比支出多。但二期路網以後,數字會逐步遞減。雙北都是這種情形,以南的各縣市營運虧損的狀況更需小心。

現在特別條例裡面有兩條,從財政紀律來講是很有疑慮的。第一點,條例提到,資本門條例裡的預算可以跟經常門流動,這排除預算法第二十三條,其實有紀律問題。背後代表什麼意義?另外,此條例是先匡總預算後再談所有預算將來會有可行性評估等程序,各個細項可行性評估在過程裡面被否定了。

強化數位建設  打造五生環境

我所接觸的年輕人希望未來二十年,政府能給一個清楚的願景,他們會自己找發展路線。同時,他們也很希望政府在經過討論且取得共識後,數位應用方面能多增加預算,因為數位建設是貫穿全局的應用。

他們也希望政府在五個生(生態、生活、生產、生命跟生存)能夠提出願景。生態部分,像是環境、土地的承載力、循環經濟、缺電的問題等等;生活部分,以農業為例,如何無毒有機、履歷認證,甚至產業六級化等等,再如城鄉建設、智慧城市、抗災、樂活社區,從硬體到高齡社會的串連等;生產部分,台灣過去屬效率驅動,以OEM、ODM為主,但如果沒接單,產業便嚴重受創。因此產值兩兆多、三兆多的ICT產業必須要轉型,但轉型方向何在?如何透過IOT等不同方式為傳產轉型,能否發展出OBM,創造出品牌,然後透過社會企業、社區小鎮再造;生命部分,醫療照護上,居家如何做,社區有多少空間?全台七八五一個村里都該有托老中心,我任內接手時是一九六一個,離任時是兩千五百個,距離七八五一個還有一段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