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循環經濟,行政院日前宣布,選定一貫煉鋼產出轉爐石及焚化爐底渣用於公共工程,透過修訂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施工綱要規範及使用手冊,讓轉爐石及底渣可列入控制性低強制回填材料、道路工程基底層、瀝青混凝土等三項用途。預計轉爐石一年可因此去化160萬噸,並可節省工程經費約10%。
但業者看了最新公告的施工綱要規範內容,還是頗為無感,因為條文中僅列出「得採用天然級配粒料、再生級配粒料或其混合料」,業者說,這種條文仍難以讓施工單位改變採購習慣,「沒有強制性、沒有誘因,看似為再生建材開了小門,實際上去化效果有限。」
營建業是台灣發展經濟的重要基石,帶動了水泥、陶瓷、塗料、石材和砂石、預拌混凝土、鋼鐵、玻璃一直到木製等各類產品的消費。政府多年來,一直推動綠色建材產品,明列「再生建材」為四大類綠建材標章之一。行政院也在民國98年的振興經濟方案中,訂出4年內將投入5,000億元的公共建設,其中應至少有10%的「綠色內涵」,包括「綠色環境」、「綠色工法」與「綠色材料」;其中「綠色材料」就是指要優先採用再生能源、節約能源、低污染、省資源、再生利用、可回收、綠建材等綠色環保產品、設備,並應考量需求性及最佳化配置。近期桃園市府推動垃圾焚化的「底渣再生粒料」,台東政府推動的垃圾換再生粒材政策,則是地方政府率先採用再生建材的案例。
只是,這些作法對於推動循環經濟,實際成效實在有限。
大陸工程公司總經理陳學聖表示,循環經濟是全世界的潮流,政府是最大的採購單位和需求方,但多年來再生建材的市場規模一直非常小,主要就是因為進不了公共工程市場,即使有、材料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也因為缺少驗證,因此民間營造廠採購意願也不高。
陳學聖主張,依照多年來台灣公共工程是採統包制,即設計、施工由得標人統籌完成的採購標準來看,政府要推動循環經濟,首先要全面打破公共工程採購發包必須採購新品、不能採購再生材料的框架;第二,招標制度應加入評比建材的節能減碳量,除了價格和品質之外,還要評比未來50年耗能多少?節能減碳多少?投標者才會盡量使用再生建材,「推動循環經濟,政府必須要有大思維!」
陳學聖還直指,現在政府公共工程,是發包業主一個單位、但維修管理又是另一個單位,而且發包單位太多、維修管理單位也太多,至於成果能否達到節能減碳?日後品質如何維持?政府也不重視。陳學聖表示,中央政府若有決心要推動循環經濟,就要做得像樣。例如現正推動的前瞻基礎建設、社會住宅等,那麼如此規模龐大的公共工程市場,就要優先採用再生建材、杜絕採購浪費。
潤泰材董事長李志宏也表示,政府要推動循環經濟,首先要建立「循環經濟鏈」。目前台灣回收再製成的再生建材,技術上沒問題,可是實務面上出了問題,即使政府採購法有綠色採購條文,但實際上公共工程發包單位因為沒有明訂鼓勵採用或強制採用再生材料;加上再生材料的量、質,也難以掌握,因此公家單位還是乾脆不用。
李志宏呼籲,中央政府應設立跨部會的中央統籌單位,以「大破大立」的格局來積極帶頭採購再生建材,並建立營建業和水泥等相關產業的「循環經濟鏈」,「雖然試了、未必會成功,但是不試、永遠沒機會。」
工總監事會召集人、工信工程集團總裁潘俊榮也認為,要推動循環經濟,「政府最起碼要先動起來,才能帶動所有產業,」也期待在推動前瞻基礎建設時能看到政府的具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