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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農地問題 打造農村三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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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現況面臨三大問題:數量、價格與品質問題。農地數量逐年消失和零碎化,80萬公頃的土地有1千1百多萬的地籍,每戶約0.72公頃是全世界最低,價格則是最高。農發條例修改後,由「農地農有農用」調整為「放寬農地農有,落實農地農用」政策,不再農有時,很多農地的地主已不是我們要照顧的農民了,在運用農委會資源時,還是綁著以農地為主的政策思考是完全不對的。農地重金屬汙染部份與經濟部合作,本來1百多億農業用水中將近6億是灌排不分離,農試所在各地農地定期盤查並公布結果,農民才知道如何保護農地。

落實農地農用 維持74至81萬公頃

農委會花了近一年半,動員農委會所有同仁與預算,盤查平地農地80萬公頃、山坡地210萬公頃,且在盤查時,農地80萬公頃分成供農業使用的,有農林漁畜、集貨場,還有一種是非供農業使用,或可直接說是違規使用,我們都盤查出來。農地被違法侵占的超過4萬5千多公頃,有10幾萬家未登記工廠在其中,公布的80萬公頃農地中,就有6萬7千公頃是非農業使用。農地實際盤查真正在種植的只有58萬公頃,假設再把將近10萬公頃「潛在可供農業使用」(框是農業使用,但沒有在耕作)的加進來就有68萬公頃農地,與實際上80萬公頃有差距。盤查出來的數據隱含幾個重點:第一個,如果國家要永續經營,到底要維持多少農地總量?這就要回到國土計畫中劃設農業發展區的總量,我們對外稱要維持74至81萬公頃,是考慮未來人口發展,每人每年的糧食消費量,以及萬一無法進口糧食時,需維持的農地總量。第二,農業使用產出的絕對不只是農業生產產值,應包括生態環境、文化、糧食安全等貢獻,在經濟學上就是外部效益。日本、歐盟等國,會給一筆金額補償,我們則實施「對地綠色環境給付」。

訂定生態補償金 違規工廠成本自付

違規工廠部分,政策是止血再療傷,拆到讓農地不會再興建違法工廠時,才有辦法利用。剛剛提到彰化水五金重金屬汙染,用植物復育法處理至少要50年,酸洗法處理後品質也不是我們要的,所以要有配套措施。且違規工廠要付出相關成本,不能只繳回饋金,還要訂定生態補償金,等同違規在先,現在將農業用地變更工業用地或丁種建築用地時,價差由廠商自行吸收,補償金由政府成立基金保護相關農地。

那當然農地上的違規不只有工廠,還包括農舍,蓋農舍是對農民的照顧。修法後認定農民資格加上確切執法,農舍數量就不像以往大幅度增長。最後跟國土計畫中有關的就是農業發展區。剛剛提到要維持74至81萬公頃,但現在僅能提供68萬公頃,短少用地可從宜農宜牧地補足,這是山坡地土地可種植作物生產使用,共約30幾萬公頃,但目前宜農宜牧地有18萬公頃並沒種植使用,就是林業。確保水土保持沒問題時就可挪用。另外非法定農業使用,有3萬2千多公頃在河川地中,目前不在法定農地內,未來也可把這部分納入。

成立統籌機關 結合生產生活生態

最後特別說明,整個都市計畫有一個完整法律架構跟權責機關,鄉村或農村則沒有。在全國農業會議裡面就通過未來要成立統籌機關,把農村發展,包括生產、生活、生態同時結合規劃,我們會儘快訂定。後續國土計畫與地方農業發展區劃設時,農委會責無旁貸會提供所有數據與政策配套措施具體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