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國內住宅領域學者多戲稱「台灣住宅政策就是沒有政策」,台灣住宅政策,因時空環境及人事更迭不斷改變。內政部則表示,現階段的住宅政策以「住者適其屋」為原則,滿足租屋、購屋、改屋三大需求。
內政部官員表示,我國住宅政策最早在民國65年,以照顧弱勢考量,興建國民住宅,國宅到88年去任務化,主因民間興建大量不動產,為健全房市,政府改以優惠利率補貼房貸。
89~96年,政府為提振營建等傳統產業,及減輕民眾購屋利息負擔,央行從銀行自有資金,共推出7波政府優惠購屋專案貸款,總額多達1兆6,800億元。
97~99年,內政部亦推出2波4,000億、1,500億元優惠購屋貸款計畫,以不同利率條件補貼。96年發現以身分別、職業別等開辦的優惠購屋方案琳瑯滿目,因此推出「住宅補貼資源整合方案」,整合各種購屋貸款,98年提「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及「租金補貼方案」。
及至房價飆漲,民眾在都會區漸買不起房,民國99年左右,內政部選擇林口公有地興建A7及板橋浮洲等合宜住宅;並訂定「住宅法」,與地方政府合作補助興建社會住宅,以照顧中低收入戶弱勢。
內政部表示,在「住者適其屋」原則下,現階段的住宅政策,以滿足租屋、購屋及改屋等三大需求為主,所謂「改屋」係指補助85年5月1日前興建的合法住宅,對其加強耐震評估補強予以補助,並補助五樓以下舊公寓設置電梯。
租屋部分,除衛福部已提供1.5萬戶低收入及身心障礙者租金補貼,政府將再擴增弱勢租屋戶(家庭年所得在20%分位點以下或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之家庭)租金補貼,補助戶數由2.5萬戶增至5萬戶;租金補貼依地方生活水平及財政考量,每戶補貼3,000~5,000元。
此外,內政部也編列67.6億元,自103年至112年的10年間,補助地方興辦社會住宅,預期112年時提升至3.4萬戶,加上六都加碼,10年後將推升至8.7萬戶。
另為滿足青年購屋需求,財政部推動「青年安心成家貸款」首購500萬元方案,補貼購屋利息負擔,期限至105年底止。
另對於都會區買不起房的青年購屋需求,內政部將參考新加坡經驗,評估於新市鎮、桃園航空城及機場捷運沿線等,結合當地交通、產業(就業)、生活機能等條件,規劃適居「青年生活住宅」。
青年生活住宅預估未來5~10年內,興建不少於2萬戶,採封閉式系統,限制轉售對象,政府有優先附買回機制,與外界房價隔離。儘管頗具創意,巢運及學者還是猛批換湯不換藥,是變相的合宜住宅。顯示截至今日,國內住宅政策仍是邊走邊看,建構不出可長可久、符合民眾居住需求的有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