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台灣社會詐騙事件頻傳,國內民眾受騙上當時有所聞。最近幾年來,國內的詐騙集團甚至遠赴大陸、肯亞、馬來西亞等地設機房詐騙,搞得台灣的詐騙手法全球人盡皆知,甚至被美國《時代雜誌》報導台灣是個國際詐騙集團天堂,貽羞國際。事態的發展如更嚴重時,甚至會損及台灣產品、服務的出口,海外觀光客來台的意願,試問誰會買一個充斥負面形象國家的產品或勞務,或前往上述專門削凱子、詐騙外國人的國家觀光?而且據傳聞,除了目前的肯亞、馬來西亞外,還有十幾個國家未爆發。台灣基於保護人權,對詐騙、毒品持有、消費及轉運刑罰太輕,朋友謔稱,台灣過去極力促成的亞太營運中心功敗垂成,但全球詐騙中心、亞太毒品轉運中心的目標幾乎已是水到渠成。
尤其是詐騙犯罪輕易釋放、罪刑太輕,累犯頻仍。但除了前法務部長出來伸張執法正義之外,不見其他司法界高層官員出來精神講話,振奮人心,反而標榜司法獨立,儘皆明哲保身,不願惹事,過好自己的太平日子。社會亂象頻傳,審判不符社會期待,但笑罵由自笑罵,好官我自為之。但另一方面,據報載,廢死的旗幟卻相當鮮明,高層頻頻下指導棋,以至做出死刑犯者30年前的學校成績良好,有教化可能而得以免除死刑宣判的鬧劇。
該介入的不介入,不該干預的卻頻下指導棋,這也是民眾不信任司法的根源所在。至於何時是司法該介入的合理情況?經濟學原理告訴我們,一個經濟活動如有對社會整體有好的外部性(如研究發展、人才培訓等),或對社會產生負面衝擊的外部成本(如汙染等),亦即市場運作不如預期,政府即有透過課稅、補助等手法,介入調整的正當性。依此推論,司法獨立指的是不干涉特定案件,避免藉由關說影響司法判決。
但詐騙、毒品轉運已嚴重傷害台灣的國際形象,對社會產生極大的外部成本,司法高官怎能雙手一攤、置身事外?本人曾在二十年前和一群教授出國,其中一、二名東南亞學者,甚至被脫至祇剩內衣褲搜身,祇因他們來自曾經是毒品轉運猖獗的國家,即遭受此一待遇。未來台灣是否斯文掃地,淪落至此,實屬難料。如果台灣詐騙、毒品轉運情形持續惡化,未來台灣的民眾出國觀光、從事商務,可能面臨國外海關要求脫褲全身檢查的窘境。所以,朋友戲稱,往後出國時,內褲要穿的體面一點,或多帶幾條內褲以應不時之需。說來嘲諷,問題的內涵及其延伸的效應卻極其沉重。
當前台灣藍綠對決、世代對立,社會認知分歧得厲害,因此,給了投機的詐騙分子或販毒者有了很好的護身符。而高官不敢淌渾水、置身事外。如果司法高層多數選擇明哲保身,不問是非,失去教化人心的骨氣,則台灣前途堪虞。風俗之厚薄,繫乎一二人之心,風行而草偃,多少會有端正社會風氣的作用。
至於司法高層如何介入?他們可以進行精神喊話,扭轉風氣,並透過人才培訓、法官的養成訓練、再教育,加速案件的審判速度,或經由跨部會、跨國協調建立引渡機制,並針對量刑輕重的重新檢視,以及建立SOP,相信對導正社會詐騙風氣,洗刷台灣詐騙王國、毒品轉運中心的亂象,會有正面幫助的。
亂世見英雄,板蕩識忠臣。誠摯希望司法高層,扭轉社會詐騙、毒品轉運於倒懸之中,否則台灣難保陷入國家形象蒙塵、產品出口受阻的困境。如果高官們依然選擇明哲保身,聽任社會風氣墮落,國家形象崩壞,則台灣前景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