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新任主委丁克華上任之後新人新政,推出天使基金、夾層融資等新的政策,希望能結合金融業之力,給予新創或創新產業金流援助,站在台灣產業發展的角度上,金管會的用心立意固然出發點是良善的,但若以當前台灣的金融業營運模式,以及監理法規的規範來看,金管會恐怕得從長計議。
首先,目前銀行法對於金融業投資非金融業股權的比率,有一定的限制,該規定必須破除,否則當商業銀行參與夾層融資,從授信過渡到「選擇權」的階段時,一定會碰到法規障礙。其實,這類法規障礙,在數年前政府解決高鐵案,甚至是DRAM、面板廠等高科技產業紓困時,就曾面臨過。
當年,對於企業因為全球產能供需失衡、景氣惡化,導致營運大受打擊而使貸款本息繳付困難,所謂的「以債作股」數度被提出,但最後都打退堂鼓,最主要的關鍵,即在於銀行法原本就對於商業銀行持有非金融業股權,相對於淨值有一定的上限限制,如今要推動夾層融資,只要是與銀行業認股有關的,不論是一般的股份,或是選擇權,都會碰到這類問題。
再者,銀行業若要作夾層融資,所要突破的另一道監理法規現狀,即在於「授信」與「投資」兩者之間的迴避,在商業銀行的規範裡,一方面基於風險分散,另一方面基於利害迴避,對於同一企業的授信,與股權投資,是有設立防火牆的相關規範,如今,銀行若要配合推動夾層融資,等於是未來對於授信企業既貸款融資,又開放認股,這道規範界線,恐會變得模糊不清,銀行在配合夾層融資政策上,就會游走在法規灰色地帶。
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最擔心的,就是若哪一天換下一個主委上台,這項政策未被延續推動,就有牴觸現行法令要被究責的風險,倘若認股選擇權並未獲利,銀行的相關主管屆時被究責的壓力會更大,也因此,對於是否承作夾層融資,銀行業可說是極為戒慎恐懼。
過去,對於台灣的產業成長,工業銀行曾發揮了非常強大的扶植功能,然而曾幾何時,台灣的金融市場演變到現在,是工業銀行全部退場,而大多數的創投基金規模都非常小,發揮的扶植產業力量有限,或許這是新任主委要力推夾層融資、天使基金等新政策最主要的原因。
只不過,以往工業銀行有專業人士處理夾層融資,困難度不高,但商業銀行有這樣的產業識別力的專業人士卻微乎其微,再加上法規上的障礙有待突破,因此,這項以金融之力扶植產業發展的新措施,後續可能要有相關的配套措施,才能使新政得以順利執行,免得出師未捷就四處碰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