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近兩年來中國股市價格的大波動(上海股市綜合價格指數從2014年5月23日的2034.57點,升到2015年6月12日的5,166.35點,又降到2016年4月29日的2,938.32 點),普林斯頓大學Bendheim金融研究中心(Bendheim Center for Finance) 的熊偉教授與深圳股票交易所的幾位同仁在2016年4月29至30日合辦一個討論中美股市交易制度比較的討論會,討論6個題目,1.中國股市波動與交易制度,2.穩定股市波動的機制,3.公開的看漲期權,4.股市波動時破壞性的行為,5.增加股市交易的流動性,6.交易的透明性。本文將介紹會議的部分內容和我對議題的一些觀感。
中美股票市場最大的區別是中國市場交易受到較多的限制,在中國的股市當某一種股票價格在短期波動大時股票便不容許在市場交易,例如在一天內每一股票價格不能波動多於10%。超過10%後便只能在限制的價格範圍內交易,亦有規則把整個股市的交易停止,如股市價格指數變動多於5%,交易停止15分鐘;如變動多於7%,則整日交易停止。
美國對股市交易的管制沒有中國的嚴格,S&P股價指數變動多於13% 時交易才停止15分鐘;變動多於15%,才整日停止交易。中國股市交易受到美國所沒有的限制,例如買進股票以後的一天內不能賣出,中國限制股市交易的原因是要限制股價的波動,股價的波動會影響投資民眾財富的變動,甚至使一些民眾破產。
中國股市交易受限制的原因是中國政府認為如果沒有規定各種限制股價的波動便會很大。根據我的觀察,波動的原因是今天的中國人急於致富,願意賭博,願意作投機的活動來掙錢。這是中國社會的現象,而是美國社會沒有的。在中國實行計劃經濟的時期人民都很貧窮,自從中國實行經濟體制改革以後,很多中國人民急於致富,拼命想法賺錢,這是美國所沒有的現象。美國人民沒有經過像中國實行計劃經濟時期的貧窮。在美國的社會,中等階級或比較貧窮的人民,在社會的地位沒有像在中國窮人的低。一般人安分守己,只有少數願意賭博致富。
在中華民國時代,中國股票市場的交易有沒有受到像今天的各種限制,股票價格有沒有像近年來的波動呢?我參考了2015年7月13日《國際金融時報》第22版,由胡世龍記者篇寫題為:上海證券交易潮漲潮落「那些年」的文章,得知中國的各種股票市場早在自由市場的環境下建立。在1872年開始有股票的交易,1914年北洋政府頒佈了我國第一部證券交易條例,同年上海股票商業公會設立了中國最早的華資股票交易所。文章沒有提到股票價格發生大波動,須要政府議定嚴格的證券交易條例來減少股票價格的波動,或許近年來中國人民在股票市場賭博的行為是從前少有的。
根據經濟學的基本概念各種自由貿易是對貿易的雙方有利,不然他們不會願意交易。但是如果貿易的風險很大,交易的後果不能預測,自由貿易可能導致部分交易者的重大損失甚至破產。市場交易的活動也會引起經濟波動,2008年在美國發生的金融風暴也是因為參與房產自由交易的人民與金融機構冒了很大的風險,這種交易像賭博一樣,部分的參與者可能破產。
有什麼辦法來禁止或減少這種賭博的活動呢?一個可能減少在股票市場賭博的方案是規定買股票必須用現金繳交全部的股票價格,不能用保證金交付部分的價格。2008年美國發生房地產泡沫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讓市民不用付訂款便可以買房子。當時銀行與金融市場把市民的抵押貸款買賣,當樓價上升時,大家得利;到了泡沫發生和房價大跌時,很多投機的居民和金融機構受到極大的損失,有些甚至破產。容許在股票市場用部分保證金買股票也會有同樣的後果,不但參與買賣股票的居民可能受到重大的經濟損失,這樣在股票市場增加買賣股票的資金也會增加股票價格的波動。
或有人反對這個方案,認為企業的生產活動需要資金,部分資金是從出賣股票而來,機構投資者買進股票是一部分資金的來源。上面提出的方案,會減少這種資金的供應,阻礙企業的生產和投資。我認為金融機構也應當遵守這個規定,因為增加金融機構賭博的機會也會導致它們破產和增加股票價格的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