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的重要宗旨之一,在於避免財務崩潰破產。既是財務問題,除了在現有體制上修整外,何不讓熟稔金融情勢的金融體系也在未來的年金體制中投入,引金融人才加入獻策與操作,擴大年金體制之可用資源!
金融體系包括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等三大市場,每一市場都可以在退休及保險之所得與年金體系中提供支助,彌補政府無法照拂之處。金融機構並非完全取代政府的角色,政府仍應設法照顧一般民眾的最低基本生活所需,尤其是弱勢團體的生活扶助,但並非全體國民之日常生活均由政府點滴照拂。若以世界銀行之三層經濟保障模式而言,除了第一層基本保障由政府照顧外,第二層職業年金與第三層商業保險,均可考慮加入金融體系之適當挹注,補足政府機制功能未盡之處。
先以第三層商業保險而言,商業保險乃是由投保者自行決定投保規模與項目,投保者斟酌其財務能力、生活需求、健康情況、家庭收支等等因素,擇取所需之保險類型。隨著老年化與少子化趨勢,以及多元社會發展,各類型保險需求日益增加,可鼓勵保險市場自行研發,設計各種保險商品。甚至國外有保險商品把個人運動習慣納入保費加減調整項目,乃是一項金融商品創新,也融入了重視國民身心安康之旨意。
目前台灣之人身保險業有本國人身保險公司23家總公司,外商保險公司在台分公司有5家(2016年3月),人身保險業從業人員18.8萬(2015年)。此保險市場在吸引民眾投保上,頗具能力。每年新種金融商品不斷推出,主管機關之審查機制由核准制為主,逐步增加報備制比重,給予金融創新更多空間,這是一份頗具創新動能的市場活力。固然商業保險必會論及商業價值與利潤導向,只要是供給與需求相互契合,不損及保險之分取風險與相互扶持本質,兼以達成保障民眾生活之需,應可創造多贏局面。
第二層職業年金,成立職業別基金,除定期累積儲蓄資金之外,有賴專業人才將基金進行有效操作,期望獲取高額報酬。金融市場瞬息萬變,必須搜集資訊、研判趨勢,長期鑽研。台灣證券上市櫃市值約28兆(2016年6月),規模不亞於新加坡。證券期貨業人員在此領域必須接受專業訓練,熟稔市場動態。所謂證券期貨業包括證券業、期貨業、投信業、投顧業等,投資場域包括國內外市場之各類型金融商品與衍生性商品。專業人員之研析愈多,愈能掌握資金情勢,愈有機會獲取高額報酬。
銀行業以本國銀行及外商銀行在台分行為主體,從業人數頗多,2016年6月之銀行業人員達16.7萬人。其業務發展趨勢,已非侷限於傳統存放款業務,愈來愈倚重理財業務,理財人員快速增加,規劃各種理財方式,提供資金擁有者抉擇。由參與者自行選擇投資取向,也同時承擔盈虧結果,此為若干國家對年金的制度規劃取向。
美國退休年金制度中有一環為節約儲蓄計畫(Thrift Saving Plan),員工與用人機構共同提撥,除可延後繳稅外,並可自行選擇投資基金標的,基金型態包括政府證券、普通股指數、固定收益指數、小型資本股票指數、國際股票指數等。此制度提供參與者自行選擇投資方式,也須自行負擔投資盈虧。
制度的改變,自有其成本效益。民營金融機構較具效率,可以自行決定聘用人數與獎懲方式;公營的政府基金受限於政府用人法規,難與私營機構之用人彈性相提並論。但若改變現行基金運作組織,亦有其正反面考量,一旦虧損是否仍由國庫撥補,抑或儲戶個人自負盈虧?對操盤負責人之人員編制與獎懲辦法,能否兼具彈性與負責強度?在現行組織上微調,抑或考慮行政法人之可行性?在在有待深入討論。
制度改革設計過程中,可邀擅長籌資與財務操作之金融人士參與獻策,並融合各界智慧,冷靜妥善規劃。在社會資源有限下,如何有效運用各種資源,包括資金、設備、人力,以達到整體福利最大化,乃社會殷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