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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今闖關 資淺勞工受惠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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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基法一例一休今(2)日綠營將以表決方式拚二三讀過關,林揆昨天中午與執政黨立委便當會,研商特休假版本,政院表態支持民進黨團版,並強調「勞工絕對看得到、吃得到」,呼籲企業界諒解並支持。整體而言,前5年都優於公務員,任職滿6個月就有3天特休假,且離職未休的特休假,額外發給1倍工資。

 勞動部估計,多增加一天特休假,以700多萬勞工計,企業增加成本約90億元,這次綠營黨團版企業支出總成本,勞動部推估超過100億元以上。

 民進黨立院黨團昨天端出特休假黨團版到行政院報告,會中針對立院八個版本特休假大略作比較,研商合理天數,並提到下午4時朝野協商討論,但至7點多協商沒有結論。知情高層透露,上次出委員會朝野曾有決議,院會處理時各黨不能霸佔主席台,今天擬再次協商,採表決方式決定一例一休版本,如順利可望三讀通過。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特休假版尊重立法院最終協商結果,希望愈快通過修法愈好,民進黨團希望勞工,尤其是年輕勞工特休假都能「看得到、吃得到」。依主計總處人力運用調查,受私人僱用勞工781萬人計,約有近50%年資在5年以下,約占391萬人。

 民進黨團提出特休假改革版本,6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有3天;1年以上、2年未滿者7天;2年以上、3年未滿者10天,比現行多3天;3年以上、5年未滿者14天,比現行多4天;5年以上、10年未滿者15天,比現行多1天;10年以上每年加給1天,上限加至30天為止。徐國勇說,考量勞工前幾年工作跳槽轉換工作多,黨團提出版本前5年都優於公務員,6個月至10年以上,過程有優有劣,但整體比公務員好些。

 徐國勇表示,這次修法特別配套規定,特別休假日由勞工排定,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可協商調整,雇主並有告知勞工特別休假義務,避免勞工權益受損。

 另增加規定,勞工離職時有未休完特休假,雇主應發給2倍工資;惟綠委林淑芬主張2倍工資是額外發給,但黨團及行政部門主張發給1+1倍工資,是指包括未休假工作當天工資在內,亦即額外加發1倍。徐說,這二項配套規定,會讓勞工的特休假「看得到、吃得到」。

 徐國勇說,修法後,企業經營成本一定會增加,但增加的成本企業界應該「心裡有數」,也在承受範圍內,希望企業界本於照顧勞工的立場,能諒解並支持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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