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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科技與產業發展 系統性思維與作法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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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落幕的第十次全國科技會議,議題包含了創新再造經濟動能、堅實智慧生活科技與產業、育才競才與多元進路、強化科研創新生態體系等;中研院廖俊智院長於專題報告提出「研究輔助產業」的構想,希望解決每年博士生4,000人大於需求1,300人的困境;從各項議題子題的討論與結論,可了解我國政府各學研單位,並無科技及產業發展的『系統性思維與作法』,科技部楊弘敦部長認為我國技術貿易收支比2014年為0.21,南韓2013年為0.57,此與行政院在1998年4月2日第2572次院會通過了「科技化國家推動方案」,希望在2010年時,「技術貿易收支比」趨近於1的目標遙不可及,此為以往政府研發績效的總結,希望未來可以有方法的精進。

 我國科技與產業發展系統主要的課題包含:

 一、政府重視研發,但欠缺「開放式創新」的經營管理技能,未有方法與工具了解全球開放式創新的產業創新生態體系現況,再進行慎選題、多評量、配資源…與創新創業的規劃,建構出我國的「創新創業生態體系」;另則我國學研單位未有上中下游一系列的突破創新,足以形成創新產業生態體系。

 二、研發管理未有在技術成熟度TRL 1-9的研發與智財協同的管理機制,使研發成果商品化、產業化與貨幣化無法水到渠成。台灣整體欠缺智財專業人才,也乏具國際水準的智財單位協助研發,研發少與智財專利同步協同,以致雖然各領域研發人員都很努力,但研發成果難以形成優質優勢的智慧財產,使有利於後期的商業運營,虛擲了年青人的青春與國家的資源;而專利營運績效始於跨領域、跨國家與多元多樣專業營運設施,加上營運能力及條件的完善度與市場營運落實度等;智財專利人才的培訓則需在『實務』的環境中『實作』(工具系統),且經過『實戰』(如美國侵權訴訟),方能累積經驗,這些都是我國「研發管理」所欠缺的配套。

 三、各新興產業發展需要領導人,研發單位主管、副主管的「缺」可以是延攬海外產業領導人才回國的跳板;研發機構也應如張忠謀先生擔任工研院院長時所訓勉『工研院的存在是為了工研院的不存在』,研發人員作了若干年計畫之後就應成為產業界的新部門或創業。

 四、今年7月行政院科技會報時,張忠謀董事長曾建議以ROI觀念評估大型科技研發計畫執行成效;政府並未建立1.研發成果商品化率及其市占率與毛利率,2.研發成果轉化無形資產率,3.專利資產貨幣化率等三項績效指標;政府若能完善此三項指標,應可使許多產業轉型與升級最關鍵的研發與智慧財產運營機制及其財務績效指標加速變革與創新。

 五、計畫管理平台未有互聯網的機制規劃與設計,顯然與「物聯網+」的時代趨勢背離,目前無規劃推動顯然我國科研計畫管理將持續落後再落後。

 綜上所述,建議政府推動「科技與產業發展規劃暨成果經營支援機制附隨人才培訓」的計畫,建立技術研發與商業發展整合規劃推動支援機制,吸引博士及博士後的人才參與,當能快速翻轉我國的科技與產業發展環境、機制與成效;一方面加強全球「開放式創新」的經營管理,蒐集分析萌芽期產業的創新、創業、投資併購以及侵權訴訟等產業資訊與專利資訊進行策略規劃、模擬未來,找出我國的發展優勢與機會,形成政策,再分工合作投入產學研資源。二方面則加強TRL 1-9智財協同,及時更新上述相關的「事實資訊」,促使科研的投入、調整更精準、更迅速。

 再則可同步延攬人才、投資新創,並將我國不足的各類人力培訓出來;最後在計畫管理平台方面,政府應可運用互聯網機制,從科技政策制定、科技預算配置、科技項目執行、成果轉化智慧財產到智慧財產營運及其貨幣化、商品化,建置全流程的科技營運平台機制、制定公平合理規則、透明正當程序,導引各利害關係人各盡職責,吸引價值網絡匯集成市,使政府科技預算產出更多財務績效、使產業界獲取更多科研成果及其優質智慧財產,進而能創造國際市場或參與全球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