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勞工休假規定所提出的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先是引發勞資雙方間之爭論,其後演變成資方之不滿、退出協商,以及勞團之抗爭,最終在12月中旬於擾嚷、爭議聲中,完成立法院三讀。
勞工休假、加班費,以及正常薪資(指固定月薪或日薪)、年終獎金、退休金,與雇主為勞工繳交的健保、勞保費等,同樣都是勞動條件相當重要的一部分。勞動條件對勞方而言,攸關其權益;對資方而言,則影響其成本與競爭力。勞資雙方利害相反,主張自然不可能一致。清除歧異之法,一是勞資協商,二是立法強制規定,三是交由市場機制去處理。現今社會上的大小衝突,即多是循私下協商,以及法律救濟、政治折衝之前二管道解決。
勞動條件屬經濟事務,若是勞動市場具備理想的條件(包括雇用者很多、勞動供給充足、就業選擇機會多、轉業成本低、市場資訊完全等),政府除了制定適用所有行業的基本勞動條件法律規範外,各行業的其他勞動條件細節交由市場機制處理,理論上應該是可以獲致理想的結果的。經濟學的基本原理指出:勞動市場透過競爭,市場價格機制在調節勞動供給與需求之過程中,同時也會調和供給者(即受雇者、勞方)與需求者(即雇用者、資方)之利益,最終獲得勞資雙方都願意接受的勞動條件。
但是真正的現實是,上述理想的勞動市場條件並不具備,勞方與社會大眾普遍擔心勞動者在勞動市場處於弱勢,由市場機制決定出來的勞動條件將不利於勞方,故有要求政府介入,以法律或政治協商保障勞方權益之舉。
如今,有關勞工休假之勞動條件調整,在政府介入下,以修改勞基法之方式暫獲解決。但是,許多學者專家批評,行政與立法兩院在修法過程中,既欠缺行政院內部各相關部會意見之協調、溝通,與勞資雙方及社會大學的對話也明顯不足。更引發責難的是:法案對所有行業要求一體適用,並未對服務業賦予調整彈性;而且政府與勞資雙方對其所提出或主張的修法方案,都未曾進行影響評估;國內也未曾對各種方案之影響與利弊進行過公開論辯。因此,立法院所通過的,是一個對台灣的就業、薪資、勞動成本、投資、物價、經濟成長,以至於民眾的生活等,會產生甚麼與多大影響,大家都不清楚的一個法案。
目前,修法過程中的勞資對抗與社會紛擾,已隨著法案三讀而暫歇;接下來,將是市場機制登場、發揮作用的時段了。新法案事前未做評估,其對各方面的影響,在實施後透過市場機制的運作,終將逐漸顯現。
在市場機制運作下,新法案之可能影響,可依經濟學理大致推論。首先在勞工薪資方面,正常薪資(月薪或日薪)、加班費、年終獎金、退休金,以及雇主分攤的健保費、勞保費、年金等,都是資方的勞動成本。而雇主通常是以受雇者之生產增值為其所願支付的勞動報酬。因此,休假增多、工作時數減少,必將減損勞動之生產增值,進而降低雇主之願付勞動報酬。即使雇主短期內不敢調降正常薪資,減薪之變通作法必將以縮減獎金、延緩加薪之步調,或縮小未來加薪幅度之方式顯現。而後二者將使國人經常埋怨的「薪資凍漲」現象,更難改善。
近幾年政府為了照顧勞工,經常提高雇主在勞工退休金、健保費與勞保費等之提撥或分攤比例或金額。這些措施在增加勞工雇用成本之同時,必然也對雇主願付的薪資水準產生抑制作用,以致強化了「薪資凍漲」現象。這些措施對勞工月薪的實際影響如何?休假新制對月薪又將產生多大的抑制作用?這些問題很值得經濟學界深入研究。
在對經濟的其他影響方面,休假新制提高了勞動成本,必將損及資方的勞動需求,也將降低其投資意願,二者對就業都有不利作用。因此,目前已在職場者所爭取到的較佳休假條件,無異於是以犧牲失業者與未來要覓職者的就業機會換取來的。又勞動成本的上升,一方面將減損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出口與經濟成長率,另一方面也將帶動國內物價的上揚。
另一不容忽略的,是對一般民眾生活福祉之衝擊。休假新制對餐飲、百貨、旅遊、交通運輸與醫療等服務業,並未賦予充分的工時調整彈性,造成服務業在人力調配上相當大的困擾。此一問題不只可能降低這些相關服務之品質或供給數量,或使服務收費提高,甚至可能迫使業者縮短服務或營業時間。這些變化除了提高民眾的生活成本之外,也將大幅降低民眾享受各種服務的方便性與滿足感。
相信絕大多數國人都不會樂於看到台灣如同歐美先進國家一樣,出現周末或假日許多商店都不營業,民眾空有假,但卻無太多地方可去享受休閒服務之窘境。若是對服務業工時、休假之規定進一步僵化下去,難保目前國人所珍惜的24小時便利商店服務,以及幾乎隨時可取得的重大醫療服務等,這些日常生活上的方便性與「小確幸」,不會在一些時日後消失無蹤。12月20日鼎泰豐宣布明年春節除夕、初一將不營業,其理由雖然說是為了符合社會趨勢,並照顧員工福利,但恐難以排除休假新制帶予業者的人力調度困擾亦是原因之一。
隨著經濟的發展與所得的提升,勞動者冀求更多的休閒,甚至願為此犧牲一些所得,確實是人之常情,也是國際的慣例與趨勢。先進國家的民眾,也多不得不接受、甚至習慣了服務在假日難尋的生活型態。問題是台灣近十多年來經濟成長每況愈下,民間投資意願長期不振,平均每人國民所得水準尚難跨入先進國家之林,而且為了改善生活水準,而願多做點工作的國人也所在多有。在這種狀況下,此時此刻是否是強制增加休假的適當時機?在保障勞工休假權益之同時,是否也該兼顧到產業發展以及就業機會的維護與創造?是否該對服務業多予工時調整的彈性?國人是不是也該開始做點未來可能得調整生活型態、放棄服務隨時可得的方便性之心理準備?這些都是此次休假新法修改所衍生出的問題,值得政府與各界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