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德國心理學家施特恩提出一種衡量人類智力高低的量化指標:「智力商數(Intelligence Quotient)」,簡稱為「智商(IQ)」。
一般人類的智商介於90到110之間,至於特別優秀的頂尖人士多在120到140,IQ高於140的人則屬於極少數的天才。智商在腦部發育完全後,不會有巨大幅度的變化,但是會因為後天接受的教育訓練,以及環境因素導致提高或降低。
單一個人有智力商數,一群人集合在一起也會有團隊的智力商數,我稱之為「組織智商(Organization IQ)」。在企業組織裡,把100位IQ平均值是110的人才招募到同一間公司,他們能夠發揮出來的智慧會是100乘以110的總和嗎?恐怕不是。
因為有些員工對工作有很強的企圖心,他們在組織內發揮出來的智商,會非常接近真實的自己;但是也有人只發揮自己「一部份」的智商,也就是實際上IQ 110的人,在工作時變成一位IQ只有80、70甚至更低的人。我對「組織智商」的定義是:一個組織能夠發揮團隊成員實際智商的百分比。
具備「創業家精神」的企業,多數員工願意把營運的成敗當成自己的事,組織的智慧自然被充分發揮。但是就我多年的觀察,台灣很多企業的組織智商可能僅有60%甚至更低,也就是說,還有40%以上的智慧是可以被引導、激發出來的。
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組織智商的低落?例如,跨部門會議上一再老生重談的問題,大家卻提不出解決方案,即使提出來了,執行力也很低落。公司的員工個別來看,都是充滿創意也願意捲起袖子做事的人,但是在企業的組織環境下,卻變得發言謹慎、對問題束手無策。若是沒有整體「系統」的概念,管理者很容易把它歸類為「人」的因素。於是部門間的推諉或官僚,被定義成員工的態度有問題,針對個人去做檢討、輔導甚至換人,結果這樣的現象還是在組織內揮之不去。
這是過去我在推動組織變革時,經常觀察到的企業盲點。簡單來說,個人的智商是先天條件或後天訓練造成的,但是一個組織的智商,卻是被「設計」出來的。會而不議、議而不決的組織環境,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是因為企業缺乏全盤思考的管理系統,各個部門以自己的角度來思考問題,缺乏一個機制來串連彼此的目標和執行方式,當然會造就一個「低智商」的組織環境。在這樣的情況下,只針對「人」去檢討或汰換,其實並無法解決問題。
因此在推動變革的過程,最重要的是能創造出一個「釋放智慧」的環境和舞台。讓第一線的員工願意反映問題,不僅給他們承擔責任的機會,也給他們犯錯的空間。同時,以公司整體利益為優先,帶領員工跨出自己部門的本位主義,自然不會陷在單一事件中爭論與內耗,這些都是提高組織智商的必要條件。
2016年美國一份「全球十大最聰明的國家與地區」報告顯示,智商最高的前五名都位於亞洲,台灣的平均IQ為104,高居全球第四名。這顯示出亞洲的基礎教育、理工訓練完善,可以提供非常高品質的人才。
然而,當我們集結一群優秀人才在一起工作時,不一定保證「組織智商」也能同樣維持高水準。透視組織內外部環境,進行跨部門的目標校準,建立一個動態管理系統,這是創新組織的基礎建設。激發第一線員工的熱情與潛能,讓每個人充分釋放自己的智慧,更是創新文化所不可或缺。
而這樣一個能夠釋放團體智慧、提高組織智商的環境,是企業創新變革、脫胎換骨的過程,最關鍵的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