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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府投資台灣,賴揆要對症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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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協進會日前召開工商早餐會,這是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首次率領多位政府機關首長與工商團體會面。賴揆在會中宣示,行政院提出排除投資障礙的同時,他也親自主持擴大投資台灣專案會議,若企業領袖有任何問題,行政院都樂意解決,盼企業能投資台灣,讓台灣投資持續增加,促進經濟蓬勃發展。

 我們認為,賴院長重新回到經濟現實,知道投資的重要性,展現政府的誠意,是正確的方向。不過「眾生畏果,菩薩畏因」,投資障礙的排除是解決結果,但投資低迷的原因不排除,結果很難好。到底,台灣投資不振的根本原因是什麼?企業界提的五缺還不是根本,我們還可以更深入一層來看核心原因:

 首先,政府缺乏真正夠格的經濟智囊,對問題的解決規劃不夠週延。

 明證之一即是對凱因斯學派所引為核心的投資乘數認識不足,不知道民間投資不足在台灣陷入流動性陷阱的嚴重性。新政府執政一年多了,到現在賴院長回過頭來才提,未免滯後太久。

 即便前任林全院長提出貌似凱因斯學派的政策,這個現在很少人談的前瞻計畫涉及龐大的五花八門支出及赤字財政政策,卻匆匆推出,對擴大公共投資及租稅誘因也認識不足。1936年凱因斯提「一般理論」,認為政府可藉增加總和需求方式解決民間消費不足經濟下行的問題,並提出投資乘數理論,到1964年美國國會通過「就業法案」達到高峰,該法案認為國會有責任督促政府促進最高的就業生產及購買力,這一年甘迺迪政府自信滿滿,根據他們估計美國當時衰退缺口約300億美元、以乘數是2.3,對個人與公司減稅130億元,實施結果各重要指標都獲得改善、並創造數千個就業機會。引為凱因斯學派的勝利。雖然這套招式到70年代就不管用了,但對權衡的租稅政策,至少還說得出邏輯。至於公共支出那些具有投資乘數效果?哪些只是製造硬體垃圾?羅斯福實施新政還有其政策邏輯,但我們看前瞻計畫,太多成分是反映政治需要,缺乏合理的邏輯。

 再者,凱因斯對政府的假設相當不現實,賴揆應有深加警惕。

 在凱因斯為政府主導擴張政策辯護中有一個前提,就是隱含政府公務員都是道德崇高,如韋伯形容的利他主義者。然而公共選擇理論則認為相對於私部門追求經濟利益,公部門也追求權力與選票的最大利益,這些官僚彼此競爭的激烈程度不下於商場的競爭,在事務官系統的官員們,他們若不是追求預算最大化的組織(如地方政府與部會)就是追求權力最大化的集團(如金融界所謂的財政系統幫),也因為如此,無論哪派的經濟學者都警告要提防「政治上看不見的手」,這隻手追求的是政治市場最大利益,是不會理會民間投資意願,也不會理會經濟邏輯的。

 第三,支持投資環境的是制度,不是院長。

 每換個內閣,新政治領袖總是信誓旦旦要解決問題。然而,新制度學派的一些觀點給我們不同的啟發,香港經濟學者張五常對合約理論及產權理論的研究,告訴我們:合約是投資經濟學的重要課題,生產因素需要合約安排,他提出的合約履行定律指出「凡是可被度量而作價的,監管費用較低,反之則較高。合約訂下來,履行的最主要困難在於沒有被量度作價的部份」。政府與民間訂約,往往因為這個非可量度部份出現不履行(卸責)現象,而且這類卸責現象又基於前述公部門追求自身最大利益的動機,往往運用政治影響力、在對待民間簽約者更有硬性卸責傾向,此在環保案件、金融合併與重大BOT案,最容易發生。

 根據產權理論,一個市場經濟,如果因為政府對合約的行為一再上演卸責戲碼,動搖經濟決策中的產權穩定性,那麼就很難有吸引民間投資的魅力,這也是在六十年代台灣經濟起飛時期,當時政府嚴禁官員插手經濟活動、禁止官員轉任民間機構負責人、降低公營機構影響力及以確保合約有效性投資保障性為優先的政策,目的在向民間宣示政府維持長期穩定投資環境,以增強投資台灣的信心,效益有目共睹,不待細數。

 可以說,賴揆在投資台灣的號召中,如果沒法宣示政府在合約行為中的負責態度,及建立尊重民間產權的邏輯與做法,那麼各種獎勵措施,都難以奏效,因為民間難以預期投資期間會不會因為政策轉彎而帶來血本無歸的結果。

 可以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過去一段長時間台灣民間投資持續低迷,企業用腳投票以前出走大陸,現在是南向往東南亞印度,究其根本,政府執政者與首長們經濟專業能力有待改進、執政者低估政府內部利益集團政治套利的嚴重性,及對投資環境的根本在維持ㄧ個有利於合約穩定與產權保障的制度認識不足,因為根本原因遲不改善,以致只想靠公共建設與租稅政策來帶動經濟,實乃困難重重。

 賴院長既然已意識到投資台灣的重要性,除了信誓旦旦要替民間投資案排除障礙,在結果上努力。何妨多花時間在解決上述三大問題,往原因上去努力,如此,政府與市場重回正軌,民間投資自然健康回升,不需政府揠苗助長,即足以創造新的成長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