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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退休金計畫 財務精算與永續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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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公教人員退休年金改革後,退撫基金是否真的可以永續經營呢?顯然成為公教人員及其家眷切身關注議題。

 依據民國106年6月27日立法院臨時會制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時通過附帶決議,基金財務精算報告內容應包含「年金永續指數」,參酌各國退休撫卹制度及研究外、另須考量人口結構變化、退撫基金提撥、投資報酬等參數,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參數內涵及計算方式。針對永續指數之參數依程度不同設置至少3種等級之永續指標燈號,且定期公布以達預警效果。

 理想上,『永續指數』呈現方式應設計等級區間表示永續程度,將基金自給自足定為永續指數100%,低於該標準表示基金財務狀況不佳,反之則代表基金財務穩健,使社會大眾將改革聚焦於年金得以永續經營並落實世代互助理念。

 實際上,國際傾向以政府退休政策訂定永續指數,以德國政府於2001年進行年金改革為例,所得替代率由70%調降至55%,民眾亦需按所得收入之4%提撥至個人專屬退休金帳戶,考慮增加稅收支應龐大退休金支出,當時遭遇嚴竣挑戰,安聯集團即模擬3種情境,分別為基本、最佳及最差情境,分析德國退休金改革是否足以應付未來需求,納入勞動市場變化(如人口結構、生育率,就業率等)、薪資水準變化、提撥率變化、男女勞工薪資差異、法定退休年齡、所得替代率及利率水準等因素。

 安聯集團所編製之「退休制度永續指數」,係就國家層級根據總體指標而衡量,偏向整體性之指數報告,我國退撫基金之雇主為銓敘部、教育部及國防部,若以指標表示基金財務是否健全,應與現階段會計制度揭露之資產負債連結,即目前辦理之定期基金財務精算報告內容。

 以個別基金立場揭露永續指數好嗎?

 以美國為例,雇主依政府財務準則公報GASB第27號公報、委託管理單位依GASB第25號公報規定,皆定期揭露資產及負債評價結果,由於退撫制度屬於DB(確定給付)制,其基金年度正常成本與累積應計負債的揭露方式採取精算成本法,非隨收隨付制度(pay as you go),若退撫基金財務精算報告之內容包含「年金永續指數」,建議應以國家整體立場為之,若由國發會以政府為整體層級編制指數則較為合宜。

 立法院此決議內容立意良善,為清楚揭露此指標訊息之實際意涵,搭配退撫基金已存在定期精算財務報告,年金永續指數應是輔助政府整體施政推動方向之決策參考,若可明確權責機構,將可確實達成立院的預期目標。

 什麼是有意義的退休基金財務指標?

 因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對於成員之退休給付義務,除政府財務表達差異外,依退休金精算成本法計算年度成本與攤銷未提存負債,而相關內容已涵蓋於精算師的簽證精算報告。學理上,DB退休金計劃皆以基金提撥率(funding ratio),即基金規模除以應計負債表示基金財務健全程度,累積應計負債、正常成本與雇主提撥將會影響各會計年度的財務結果,與DC(確定提撥)制基金雇主責任已明顯與成員區隔有顯著差異。

 「累積餘額出現虧損年度」,即破產年度亦可視為基金永續指數之參考指標,但為考量年度成本與負債攤銷的財務意涵,於評估與揭露基金可能的破產年度資訊,應同時呈現預估基金規模、年度正常成本、應計負債與雇主年度提撥政策相關之基金提撥率,才能清楚呈現年金永續的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