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召開《新經濟移民法》記者會,欲以新經濟移民法解決企業界長期面臨人力及人才不足問題,促進產業升級發展。惟其規劃完全是短線思維,非但無法解決人才問題,更將阻礙產業升級,造成人口素質下滑,惡化薪資結構。
此次《新經濟移民法》的對象包含外國(高階)專業人才、中階外籍技術人才與投資移民三項。其中外國專業人才於去年十月底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爭議相對有限;投資移民為各國常見的移民作法,問題也不大;該法案最大的爭議為大幅引進中階外籍技術人力,並給予居留權。美其名是「中階」技術外勞,其實就是引進低階的底層勞工,讓企業可以用低薪雇用外國低階勞工,大幅排擠國內的工作機會。
引進中階外籍技術人力,除了飽受批評的留用來台工作六年的低階外勞政策外,這次還擴大僑外生來台讀職校政策,僑外生或是免簽證國家的青年來台就讀原本就沒有問題,從其新聞稿看來,這次開放所有外籍生都可來台就讀高中職,進而申請工作許可簽證,一段時間後開放永久居留或成為我國技術勞動移民。當全世界都在爭搶高階人才,尤其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才,只有台灣找東南亞或第三世界的人來台念職校,還給予其居留權。
更有爭議的是,行政院還打算讓有海外據點的台企可以直接引進在海外公司的低階勞工回台工作。國內企業為了節省勞動成本,過去就曾發生以外籍員工來台受訓或是交流為由,把他們在國外工廠的低階員工,調任到台灣產區工作,例如,2010年就發生洋華光電資遣本國勞工後,再以商務、專業人士來台技術交流名義,讓大陸廠的勞工來台工作。未來立法之後,企業更可以名正言順的將海外勞工引進,以取代國內的員工。
面對台灣經濟發展困境,人才大量外流,民間投資低落,政府不願意正視問題的根源,只想用最簡單的方式處理,繼續提供低廉的外籍勞工,甚至不惜給予低階外勞長期居留權,完全與世界趨勢脫節,即使是少子化問題最嚴重的日本,也不考慮讓低階外勞擁有居留權(五年工作期滿前即須返國,即使重回日本工作,時間重新計算,居留難以累積達十年而取得居留權)。
近年來產業發展幾乎與外勞畫上等號,使得台灣外勞數量快速增加,1991年才不到萬人,2017年已經攀升到了67.6萬人,占全國受雇員工的8.9%,這還不包含行蹤不明的5萬多人。低廉的勞動成本,縱然有助於廠商降低成本,但也降低產業轉型的誘因,持續從事勞力密集的產業,扼殺新創知識密集產業的發展。
日前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才表示因為外勞人數增加,拉低國人平均薪資,確實我國勞工薪資停滯不前,與過多的外勞搶占國人的工作機會有相當的關係。為避免對台灣勞動市場造成衝擊,賴院長特別指出《新經濟移民法》有設定薪資門檻,在產業人力須高於41,393元;社福人力須高於32,000元。但二者的薪資都低於台灣勞工平均每月薪資4萬9,989元,或是排除外勞後的平均薪資5萬8,931元。因此,引進大量的低階勞工移民後,不但搶了國人的工作機會,還會進一步拉低台灣的薪資水準。
產業發展完全仰賴外勞,宛如飲鴆止渴,對國家長期發展裨益有限。一個有為的政府,反而應該仿效新加坡的作法,逐年限縮基層外勞的數量,迫使企業轉型升級。並全力發展AI、機器人與無人車等新科技,取代重複底層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