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台灣的世代公平逐漸成為社會爭論的議題。在早期,注重生態環境保護之人士,認為台灣這代人為了經濟發展,犧牲了下代人的生態環境;憂心政府負債累積過速者,掛慮政府的財政赤字成就了這代人的福祉,但增添了未來世代的納稅負擔;無殼蝸牛抗議這代人炒高了房價,讓年輕人買不起房子。近年推動的年金改革,更是將世代公平之爭議帶到了高潮。主張年金改革者認為現行對軍公教勞的退休撫卹過於優渥,予未來世代將帶來難以承受的財務負擔。
前一陣子曾有人估計:勞保、健保與軍公教退撫等之潛藏負債,高達新台幣18.1兆元,平均每一位初生兒甫出生,即須承擔3百萬負債。此數據是認定世代不公平者很重要的一項依據,也助長了主張年金改革者之氣勢。
此一潛藏負債估計數之可靠性,雖然存在爭議,但是以上這些予下一代或未來世代造成之麻煩、犧牲或負擔,的確都是事實。不過,若是據此即論斷台灣的世代分配不公,甚至認為這一代占了下一代的便宜,則屬嚴重偏頗與武斷。
世代公平的評斷,可利用資產/負債之概念進行分析。以上使得年輕人(下代人)對這代人不滿的事項,都屬這代人對下代人增添的負債,但要論斷世代是否公平,還得併同檢視資產項目,才算周全。
根據主計總處的最新國富統計報告,台灣在2016年底擁有非金融性資產淨額(淨額係指扣除資本折舊)新台幣165.17兆元,以及金融性資產淨值(因國內金融性資產與負債為債權債務關係,具互抵性,故此項金融性資產指的是國外金融性資產減去負債後的淨值)35.68兆,合計國富淨額達200.86兆,平均每人擁有的國富淨額為854萬元。另外從家庭部門的資產負債觀察,2016年底家庭部門平均每人的非金融性資產淨額為217萬元,國內外金融性資產淨值為290萬元,合計平均每人的家庭資產淨值為507萬元。
主計總處所報導的國富,雖然未把潛藏負債扣除,但它已將政府未償負債減除,而且未把自然資產、文化資產及人力資源(經濟學稱之為人力資本)等資產計入。這些國富及家庭財富除了可供現存各世代的人享受或運用,絕大部分是這代人要遺留予下代人的。而且,此一國富淨額遠超過潛藏負債殆無疑義。因此,根據以上統計,絕不會有這代人留下淨負債要讓年輕人及未來世代負擔的情事。
進一步言,除了自然資源及土地,國富所涵括的其他項目,如房屋、廠房、機械設備、運輸工具、智慧財產,以及國外金融性資產等,都是靠前人的儲蓄逐漸累積而來的。每年的國民生產扣掉資本折舊,再扣掉民間消費與政府消費,所剩下的國民淨儲蓄,不是成為資本形成(非金融性資產),就是透過淨出口成為國外金融性資產;這兩者共同形成了當年國富的淨增加量。因此,目前台灣的國富,是台灣的過去世代以及現在世代所有人歷經長久的努力生產,且省吃儉用,形成儲蓄,方才累積形成的。前人的努力與儲蓄,庇蔭了這世代;而這代人亦復克勤克儉,累積更多國富,造福了下一代。
現今中年至80歲左右的世代,承襲了過去祖先留下的國富,也接受了比上一代較好的教育,胼手胝足地創造了台灣1952-97經濟成長的光輝時代,使國富快速累積,並認真教養下一代。又這一代人基於對上一代的感念及中華傳統的孝道,對上一代人的老年安養照護多極盡心,罕有聽聞這世代對上一代有埋怨世代不公者。
簡言之,這代人已留下甚多的國富及家庭資產予下一代,並給予年輕世代更好的教育,作為其發展的基礎。容或這代人因退休養老之需,未來須耗用其所儲蓄、累積的部分國富或家庭資產,亦應不為過。從這個角度討論,台灣社會對世代不公的計較,或可休矣!
(許嘉棟█東吳大學暨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講座教授、台灣金融研訓院榮譽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