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讀到英國經濟學人的一篇報導,頗有同感。
該篇報導提到目前世界大多數國家的稅制都面臨了三大缺陷,實在應該要徹底翻修了。
第一個缺陷,許多國家的房價快速上揚,為屋主帶來大量財富,但房地產稅收佔政府稅收的比率卻都沒有增加,全球皆然,但台灣似乎更為嚴重。尤其金融海嘯後,我國將遺贈稅的最高稅率從50%降低至10%後,流回國內的資金,都流往房地產,都市地區的房價大漲,但相對應的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和房屋交易稅,都沒有改變。因此有房屋者,或者在對的時機買到房屋者,財富快速增加,又繳很少的稅。別的國家至少因為實價交易而課到應有的交易稅,但台灣沒有。前一兩年終於提高了房屋稅和地價稅,但房價卻已進入下跌趨勢。
第二個缺陷,不論是先進國家或新興國家,其國內貧富不均的現象愈來愈嚴重,但各國稅制不但沒有能力執行累進稅以進行財富重分配,而且變本加厲的靠向累退稅。前幾年法國歐蘭德政府時期曾經對富人提高所得稅率,結果沒多久就悄悄的取消了,因為富人們揚言脫離祖國,屆時政府也收不到稅。國內也曾經討論要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對資本利得課稅,結果也是無功而返。
第三個缺陷,稅賦制度和課稅系統跟不上科技的快速變革,這可能才是我們真正要正視的問題。蘋果、亞馬遜等科技巨人,將公司總部設在愛爾蘭等避稅天堂,在母國則繳很少的稅,但其股價卻一直上漲,讓大股東的財富不斷增長。美國政府似乎也無能為力,川普政府則想到用一次性的租稅特赦方式,誘引其回國,現在還不知道成效如何。美國尚且如此,何況台灣,我們常聽到股市和房市有假外資問題,而許多企業將資金留在海外避稅天堂,有其歷史淵源。
其實全世界的有錢人都一樣,而且是行動最一致的群體。因為總會有許多的律師或會計師為他們獻策,用盡辦法少繳稅,因此各國政府想要對富人課稅常常是徒勞無功。
現在各國政府終於了解事態嚴重,而推動金融資訊共同申報準則(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各國將和其他國家進行稅務資訊(含金融帳戶資訊)交換,想藉此消除避稅天堂的漏洞。
我記得二、三十年前,當時政府計畫將原來的營業稅改制為加值型營業稅,是經過了十多年的研究才決定施行。其後社會經濟變動快速,雖然每每提議要稅制改革,但還是一樣研究好久,等到要實施時,時空環境已然改變,以致永遠趕不上社會大眾的需求,我國的房地產稅制就是最明顯的例子。不知這次全球性的稅制改革能否趕得上挽救已然動盪不安的社會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