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學的角度出發,政府的年金改革過於重視財務永續性,未考慮到社會永續性,「基本所得」的概念應該被提出,讓國家賦予人民基本所得的底線。
所謂的基本所得,是主張無財力或就業條件限制,基於公民權利、持續給付、基本所得的水準,足以滿足人們的基本需要。此舉不但可以消除貧困、飢餓,人們也可以活得有尊嚴,也透過稅制校正貧富,實踐社會正義。
時至今日,自動化與機械化概念興起,衝擊到了低技術的員工;企業主不調整薪資,勞工的收入也越來越少,基本所得的概念是政府應當審慎參酌的方向。而人民最基本的生活水準是政府必須首要考慮的,這樣才不會發生在年金改革的過程中,政府砍得過高或過低的狀況發生。
有些人在退休後依然可以透過租房、投資獲得各種收入,這裡也提出一個新的概念,就是透過稅制繳付因應。最後也應考慮到年金制度與其他社會安全制度間的關聯,例如社會救助制度,但最終仍須以基本所得保障為核心,健全整體的年金改革。
(本文由工商時報涂憶君綜合整理)